
lilteyang wrote:這位朋友...
恕小弟愚昧, 這段話...(恕刪)
說真的 你舉你美國的例子 還當真是舉錯了, 因為那跟台灣真的相差太遠
從制度 到訓練 都天差地遠, 如果今天本文目的是在比較台美的兵役制度 我相信你的經驗很有參考價值-
美國是個槍枝開放的國家 這點跟台灣就不同了, 你提到很多人玩輕武器很強 但立足點並不盡相同
況且 部隊要的不只是那些作戰 專業技能, 還有服從 團隊 這些心理層面強化, 這些不是會輕武器 就ok了
我還記得服役時, 艦長講過: " 希望我們是永遠用不到槍的, 當我們得用到槍時 表示我們已經輸了 "
軍種不同 性質不同, 我尊重你對魚輕武器上的了解 但是 我並不認為那些很貼近台灣的狀況
personal suggestion, no offense.
拿個"無能"當圖示也違反板規? 也叫觸犯政治? 01文字獄到這種地步啊?
marcjacobs wrote:
聽不懂我也沒辦法...(恕刪)
這位大, 我想算了...
您似乎也不懂我要表達的是什麼...
我只不過是不解為什麼所有人都可以用自己經驗來發文, 不需要提供什麼證據,
(這一篇看下來, 不只我, 沒有人有提供什麼 "證據" 的, 全都是自己的想法 + 經驗...)
而我就一定要提出佐證, 不然就是強辯...
並不只針對您對我的回文...
還有, 您一直說交通法則還有裹小腳的例子跟兵役這種 "法律" 規定的東西不能相提並論...
拜託您, 我這兩個例子一個是要嗆 "你行, 你去當立法委員" 這種發言,
一個是針對 "我也當過兵, 忍一下兩年就過去了" 這種論調...
沒有硬要把這兩樣東西直接拿來跟兵役作比較好嗎???
今天事情有共通點, 你偏要找那個不同的地方來做文章...
說我舉的例子爛, 我只能說是您搞錯了我舉例的目的還有意義...
David_Hong wrote:
這位朋友...說真的...(恕刪)
看來我前面的文寫得真的很不清楚...
原本在討論的是兵役制度在台灣合不合時, 合不合理...
一個飛行員需要用到配槍的時候, 就表示他任務已經遭受到阻礙,
其他駕駛啦, 醫官啦什麼的也都一樣... 用到配槍就表示已經輸了九成...
我的想法: 假使今天一個軍人有配槍, 他就一定要會用, 即便那代表了他已經被逼要需要使用最後手段了...
但由小看大, I believe this is a reflection of said soldier's commitment to his duties...
None taken, don't worry about it...
蛙鳴之地 wrote:
不容您如此輕蔑...(恕刪)
之前有說過, 我對於肯奉獻自己人生的軍人們絕無輕蔑之意, 只有佩服喝采...
或許您沒看到??? 不過在此還是對於這點向不快的現役/退役軍人們道個歉...
自己的土地遭受外辱, 當然要靠自己的手去保護, 無庸置疑...
我要爭的, 不過就是某些大大們說我沒證據強辯, 硬栽帽子給我帶,
可是自己的回文卻也一樣沒佐證, 一樣是個人經驗...
(就像把不是我說的話硬安在我身上, 然後來個射後不理...)
只許州官放火, 不許百姓點燈...
如果前面大大開門見山說他們就是不爽我輕侮了軍人的自尊與驕傲, 踐踏了他們奉獻的時間,
說我今天這句話就是太白目, 惹毛了他們, 所以不用跟我講道理,
那我反而會很爽快的道歉...
P.S. 槍射不射得準還在其次... 用槍守則都遵守不了, 對於同僚還有需要保護的人, 反而是更大的危機...
學會什麼時候不開槍, 比開槍的時候準不準來得重要得多...
lilteyang wrote:
如果前面大大開門見山說他們就是不爽我輕侮了軍人的自尊與驕傲, 踐踏了他們奉獻的時間,
說我今天這句話就是太白目, 惹毛了他們, 所以不用跟我講道理,
那我反而比較容易接受...
我很開心看到你自己打出這一段出來。
人很難在批評的時候還兼顧他人的顏面。
所以你不用『如果』了。
您的每一段論述確實的污辱跟踐踏為這塊土地奉獻的台灣子弟兵。
不管你說的對不對。
當你用你的身份(華僑?移民?旅居美國的尚未服役之役男?)在大肆批評台灣兵役的時候。
您期待我們用怎樣的態度來回應您?
pkl01 wrote:
之前有說過, 我對於肯奉獻自己人生的軍人們絕無輕蔑之意, 只有喝采...
您要不要回去看您發的那篇有『喝采』的發言?
我也不拐彎了。
我只看到嘲笑之意,何來喝采!?
最後,真的是奉勸您別再發言了。
光『未服役』這點。
我就直說了,您還能跟我們談什麼?
立足點就不同了。
居然忘了01要當流量大的營利網站,而不是專業網站,我還囉唆雞婆個雕~一起喊無腦萬萬歲就行了呀,多省事。
lilteyang wrote:
這位大, 我想算了....(恕刪)
先來反駁一點就好, 剩下的整理好再來寫
我只不過是不解為什麼所有人都可以用自己經驗來發文, 不需要提供什麼證據,
(這一篇看下來, 不只我, 沒有人有提供什麼 "證據" 的, 全都是自己的想法 + 經驗...)
主旨: 這一篇是在討論台灣男人一生中的義務
對象: 台灣的兵
我想請問你是否有在台灣當過兵, 如果沒有, 那你的便是想法, 你也不用用美國那邊怎樣怎樣的來討論台灣的兵,我想反駁你的大大都是在台灣當過兵的, 我們的是經驗, 相較之下, 你就知道差別在哪了, 你連經驗都沒有, 你用什麼立場來說台灣的兵怎樣怎樣的, 實在很說不過去, 單這一點, 你就站不住腳了...
再來大家反駁你的話, 都是因為你說了什麼, 而反駁你的, 用一個很爛的例子給你看
今天我們來討論桌上的那顆台灣碰柑好不好吃...
你: 那明明就是橘子.在美國的橘子怎麼怎麼...
我: <你: 那明明就是橘子.>引言你說的這句, 這個是我推翻你的論調的證據
它明明就是顆好吃的台灣碰柑


當我們沒有東西可以失去的時候,我們贏的最多。
lilteyang wrote:
P.S. 槍射不射得準還在其次... 用槍守則都遵守不了, 對於同僚還有需要保護的人, 反而是更大的危機...
學會什麼時候不開槍, 比開槍的時候準不準來得重要得多...
我想你會遭受到這麼多的攻擊, 也是因為你的態度 "政治不正確"
今天重點不在於在台灣當兵到底可不可以訓練出 "有用的兵", 而是態度上, 心態上, 講英文你可能比較聽得懂, 就是 "attitude" 啦.
如果你連這個重點都抓不到, 跟你辯再多也是枉然.
至於我為什麼要引用你上面那句話? 你去看看在阿富汗跟伊拉克這兩場戰役中, 有多少人是被美國大兵的 "friendly fire" 給幹掉的?! 美國士兵又在這兩個地方做了多少狗屁倒灶的事情 (凌虐平民, 濫殺百姓)...
更別提美國大兵每年在日本犯下多少令人髮指的刑案, 從強暴強姦, 到最近殺人, 我不知道你說的美國訓練經驗到底有多少落實在基層就是了... 當然, 你可以說這是少數, 問題說, 本來就是這些少數問題會被突顯出來啊. 如果這些 "少數問題" 一而再, 再而三的發生, 那是不是管理體系出了問題? 是不是基本訓練出了問題? 是不是 "美國經驗" 需要重新被檢視? 我想這其中有很多事情可以討論的.
你要批評台灣的兵, 台灣的兵役制度, 在言論自由的精神下, 請便. 不過, 你自己要搞清楚問題的核心在哪裡, 而不是東扯西扯, 扯了一堆, 結果抓不到重點. 這種論述的能力, 不管你是學生寫作業, 做學術研究, 還是以後出社會做專案, 寫報告, 都會很糟糕.
人生?大哉問!
Rhisiart wrote:
我想你會遭受到這麼多的攻擊, 也是因為你的態度 "政治不正確"...(恕刪)
蛙鳴之地大還有上面這位大 (還有其他幾位) 點出了問題的癥結...
其實我從好幾篇文之前就已經在想: 只要哪位大大直接點出我 "政治不正確" 這個錯, 我馬上道歉閉嘴...
現在這幾位朋友已經明講了, 那我就再重申一次:
對於我有關作戰能力的言論造成現役/退役將士的不快, 我鄭重的道歉...
至於為什麼我之前不停??? 因為我不希望別人誤會我是為了什麼而道歉...
我今天不是為了我說的話或是發表的言論而道歉, 因為我的確是有這種想法才會表達出來...
我道歉是為了我並沒有顧慮到我的言論會帶給別人什麼樣的觀感以及感受...
更沒有顧慮到有些話別人說可以, 但是以我的立場來說就會令人不愉快...
在這一點, 我的的確確做得很差...
之所以一定要等這各位朋友把話講明才表示歉意,
也只不過就是像在之前韓國吃狗肉的那串文中說的: 要指責我, 就直接講明你指責我的是什麼...
(同時聲明: 我所提的 "美國經驗", 都是因為我認為適合而提出來, 絕不是只因為它們是 "美國的經驗"...)
至於我的言論是否正確, 在除去情緒因素之後大家是不是能接受,
原本還想繼續討論下去,
不過就像我大學教授告誡過我的:
你如果在一個猶太教堂門前闡述希特勒的優點,
即便你在事實, 法律, 甚至道理上都是對的,
你的行為早已經把你的對都變成了錯...
那些不帶情緒回我文的大大們: 我感謝你們... 你們的修養真的比我好...
那些帶著情緒回我文的大大們: 我挑起了大家的情緒, 希望你我之後都不會有疙瘩...
P.S. Rhisiart 大, 我知道重點在哪裡... 只是既然討論區非關成績,
我的態度自然 "硬頸" 了點... 話說我學生時代報告都是拿高分的...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