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dman wrote:只能說,民主不是你想...(恕刪) 如果全中國大陸14億人都加入共產黨,這樣的話,誰獨裁誰?是一部分黨員獨裁另一部分,還是共產黨獨裁了自己?顯然一黨獨裁只在政黨人數偏少的情況下才成立,如果人口比例擴大到多數,顯然就不存在獨裁的問題。如此:人口=黨員數黨內民主=全民民主以上可以得出結論,共產黨員越多,大陸越民主。黨員越少,越獨裁。如今中共人數8000萬,顯然太少,應該擴展到10億以上。而中共的嚴要求,顯然有意識的控制人數。
gyiah wrote:大聖,你就收了神通吧...(恕刪) 中國大陸的問題很多,但他們說的那些不是什麼根本。美國每年要靠和中國借款度日,台灣每年要靠大陸輸血生活。自己都混得這麼慘,不知道有什麼理由說別人。民主的就是借錢偽裝高帥富?笑死咯
oyak wrote:以上可以得出結論,共產黨員越多,大陸越民主。黨員越少,越獨裁 你的理論:黨權=人權,所以不入黨=放棄人權所以凡是人都必須入黨,否則等於沒有生存權 財產權...等這是哪一國的民主觀念?補充一個觀念:民主的真義是,入黨與否是自己的權力,不是因為“貫徹民主”
podman wrote:你的理論:黨權=人權...(恕刪) 平時說一黨獨裁,認為黨與人民政治權利存在根本性矛盾。不是黨員就沒有生存權財產權,不知道哪裡來的奇葩想法。事實是,黨員受黨章制約,官員受公務員法約束,群眾可不用管這些。在人權方面,普通群眾享有更大的自由。群眾可以嫖妓,但是會罰款,黨員官員嫖妓不僅罰款還會丟工作;群眾可以賭博,但是會罰款牢獄,黨員官員賭博不僅罰款牢獄還會丟工作;群眾可以婚外情,黨員官員婚外情會處分丟工作;群眾可以收禮,黨員官員收禮輕則處分丟工作、重則牢獄;……中國大陸制約黨員官員的法律法規,比制約普通百姓的多得多。
oyak wrote:平時說一黨獨裁,認為黨與人民政治權利存在根本性矛盾。中國大陸制約黨員官員的法律法規,比制約普通百姓的多得多。 從國家與黨關係而言,國家代表全體人民,而黨代表一部分人民國家的利益必須優於黨的利益,為了貫徹這個理想,一黨不能專政黨可以為國家和全體人民服務,就是所謂的“執政黨”或“多數黨”但黨內民主不等於國家民主,即使黨員人數>非黨員人數也不是黨與國的關係是有先後輕重,黨的權利如果大過人民所交付的執政權力就是一黨獨裁,國家的地位等於不存在而被黨所取代補充:你把民主與法治搞不清楚所謂民主,是國家的政策 由人民決定,所謂法治,是所有人民都應遵守國家法律黨員黨章那都是“政治團體”的內規,只要不違反法律,都是個別團體的事但公務員代表政府行使權力,當然必須訂定更嚴格的法律約制,全世界都是如此
podman wrote:從國家與黨關係而言,...(恕刪) 黨員數>50%人口數情況下,黨通過的決議即可以是人民決議,代表國家利益。黨員數=人口數,黨的利益將與人民與國家的利益完全一致。黨制定的法律,即是國家法律,即是人民法律,黨內民主即是人民民主。-----------------------橫向比較官員,前義大利總理嫖妓、美國總統婚外情,並沒有受到哪條法規約束。而在中國大陸,則必須卸任,顯然嚴格的多。
oyak wrote:我的假設是黨員數=人口數,也可以消除一黨專政,不一定非要製造一個反對黨 這個假設不可能發生,否則就黨就不是黨,社會中必定存在不同意見的聲音代表不同意見的人就會形成“黨”的差異,也賦予黨存在的意義黨的英文是”party"指的就是”一群人“,而不是“people"人民反對黨只是代表與執政黨不同意見的另一群人,都應享有相同的人民權利(參政權)不可以因為和執政黨意見不合就加以消滅,否則就是”迫害人權“
podman wrote:這個假設不可能發生,...(恕刪) party可以是some people's party,但有哪條法律法規規定過,party不能是all people's party?消除一黨專政,全民入黨是最有效最和諧最不暴力血腥的辦法。社會不同聲音意見,可以在黨內民主解決,即是人民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