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ger wrote:
誰說的!??,出於哪...(恕刪)
這種不用明說,你自己開goolemap點一點歐美的街道就知道了,跟本不用什麼文件。外國沒禁止,但用重稅、停車位等方式限制私人載具,這種方式下,連有一台汽車都都滿難了,還騎車。
至於強姦什麼的比喻跟本風馬牛不相及,不好的交通環境本來就是一個因素存在。
tansywen wrote:
是嘛?倫敦機車進城免收塞車費、可使用公車專用道,
高速公路合法鑽車縫,
加拿大已經開始實施機車免收停車費,
法國原擬禁止機車鑽車縫,不只騎士反對,連汽車駕駛都反對,
怎麼看都不像是限制使用機車,反而還鼓勵使用機車、減少開車,
google一下就知道了。...(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