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6

[討論] 死刑該不該廢!!!????

bear620620 wrote:
該廢的是[無期徒刑]


現行刑法已經改為1罪1罰
SO

被判個300年也是有可能的
無期徒刑已經無意義了~

+1
johnjohn0616 wrote:
不要一開口就講犯錯的人就該死
也不要一開口就說犯人沒有人權..因爲犯錯,就不是人


樓上大哥別激動 法律有保障犯人的人權 所以才讓不用被家屬動用私刑

但是現在要廢除死刑 換言之 陳進興這種人也可以不用死 就算他殺了100個人~

這樣對那被殺的100的人公平嗎?
greg6143 wrote:
廢 --人權主義者?...(恕刪)

其實過去有位法務部長在任內推動相關放寬假釋及減刑等等條例
以及積弊已久的【有錢判生無錢判死】

長期導致時許多重刑犯躲過制裁出來傷害無辜百姓

Iron Man wrote:
不會她會先把"真調會...(恕刪)

大大內行
可惜這群人只把焦點放在
卻不去追查沉苛三十年以上的台電、中油採購案和軍購案(道厚厚,黑幕重重,會出人命!)
如今油水又重回特定人手上,會查嗎?

台灣是最民主的無法治國家
這應該和她是律師出身有關吧
律師比較注重人權嘛
不過以現在的治安狀況,不該廢除死刑的
greg6143 wrote:
現行刑法已經改為1罪...(恕刪)



我想你好像搞錯囉
雖然說一罪一罰
但是真正判刑的時候
有期徒刑的最高刑期好像是30年
也就是說就算判300年
真正去執行的話
頂多也是關30年
所以無期徒刑還是有存在的必要性

如果我的記憶有錯的話
請大大指教囉
如果開放國人可以合法持有槍枝,我就贊成廢除死刑。如果將來法律只會保護壞人,好人只有自立救濟以暴制暴
kiki0321 wrote:
樓上大哥別激動 法律...(恕刪)


這裡已經沒有所謂公平了
要想想
一個人殺了100個人,
那才死那麽一次
又何來的公平?

我只是希望大家把人權的定義搞清楚

很多人都直接對這兩個字下定義,甚至跟免罰划上等號..跟草包有什麽不同....
擧個例子,
早期美國黑奴是沒有人權的,後來就有了,現在人權還是一直在爭取人人平等的權利.希望減少種族歧視.甚至沒有
現在美國很多地方都一直在討論同性戀的權利,如在台灣
大家討論同性戀的權利,你認爲會通過嗎?如同性戀結婚..
這就是人權..有人會反對同性戀結婚嗎?有,那我請問一下,這不就是人權的一部分,
那我問你,同性戀沒有犯錯呀,他們也是人
爲何就不能結婚?他們犯的錯就是同性相愛?他們傷害到你家人?

而死刑只是人權要討論的一部分而已..
人權要討論的太多,
但是就是有人不知道人權在討論的是什麽
直接認爲人權就是免受罰,或者受到很輕的懲罰..

況且,激動得不是我,是那些不懂人權的人而已..
支持死刑....

少一點人, 對地球是好的, 我們也不用討論不要吃肉的問題了...
要吃肉就不要被判死刑, 被判死刑就吃不到肉了
當我們沒有東西可以失去的時候,我們贏的最多。
greg6143 wrote:
現行刑法已經改為1罪...(恕刪)


表現良好還可以假釋再犯
當我們沒有東西可以失去的時候,我們贏的最多。
marcjacobs wrote:支持死刑....
少一點人, 對地球是好的, 我們也不用討論不要吃肉的問題了...
...(恕刪)


那可以修法改為 , 觸犯刑法一律死刑...我國就可少一些人 !!治安也會粉好哦...因為壞人都死光啦 ..
最近一次停權時間-->說明:您已被停權至2010-09-04 。 累計停權次數-->10次
  • 26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6)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