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斯 wrote:
有需要這麼嚴肅嗎?國...(恕刪)
沒必要這麼嚴肅?
國家公園原始的意義不是嚴肅的嗎?
如果墾丁不是因為是“國家公園”,它還會是現在的樣子嗎?
春吶跟其他的活動有一樣嗎?
露營,遊樂場,圓形舞台,纜車,高空彈跳,跳傘會有春吶那麼大的聲響嗎?那麼多垃圾?
你既然都會說一些集會場合就是會留一堆垃圾,那你還無所謂啊?還鼓勵啊?
假清高?也不至於要那麼沒常識又不入流吧?

momotetsu wrote:
所以今年墾管處加上這條是為了給飯店業者尚方寶劍?...(恕刪)
看到規定內容,想想也應該是如此,因為難道每間房的客人都是要來春吶要來聽電音的?連飯店都要拖下去搞,那幹嘛去墾丁,去夜店渡假就好了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