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個人看來,菸害防制法和健康捐這兩件事情都是必須要執行的,今天我們台灣也有法源來支持,這本當就是應該遵守的.但是對於板上很多人一些比較激烈的發言,比如說:"菸蟲去死"(yoroshiku 2012-02-20 10:06 #201的留言)和"這就是吸菸者令人厭惡的地方,公共場所吸菸、滿街煙蒂煙盒、邊騎車邊吸菸,不是嗎?不客氣的講,大部分吸菸者都是沒水準、沒公德心、自私自利的人!!!!"(wkol 2012-02-19 13:22 #143的發言)...等,這根本就是對少數抽菸的人的一種歧視(建議版主應該將其留言刪除,讓mobile01有個能"討論"的空間,而不是歧視性的謾罵).
今天中華民國法律規定,可以在戶外抽菸,那麼在戶外抽菸的人就應享有法律賦予他的權利,其他人你可以不喜歡,但是你必須接受.
對於小田0216大哥/姐的發言,我在先前回應的時候,也是用了一些嘲諷的口氣,實在不對,但是我想說的是,法律是凌駕於個人喜好和觀感之上的,今天您的鄰居合法買入/搬入他現在住的地方,他在他的房裡做的任何事情"不需要"對您負任何責任,當然他若接受您的建議(關廁所門),那是代表他有品,但若他沒有做到,我也覺得他沒有什麼不對.總而言之,法律賦予他在他家抽菸的權利,您不能因為你在11樓會聞到而要強迫他改.法律是大於個人的喜好的.而且,有很多其他可以避免聞到的辦法,您自己可以做到.
至於其他人口中說的邊走邊抽菸和騎機車/開車抽菸,我剛查過在菸害防制法裡面的確沒有明文禁止,因此,我認為吸菸者有其權利邊走邊抽菸,騎機車/開車抽菸.(菸害防制法裡面只有規範吸菸場所,我的理解是,若他邊走邊吸菸或是邊開邊吸菸時,走/開到禁止吸菸的場所,那麼就應該開罰,但執行起來應該有很大的困難.)我認為邊走邊吸菸,邊開邊吸菸,以目前的法規來說,是無法禁止的.只有在其吸菸者在吸食完香菸時,若亂丟菸蒂,才有權利去阻止和開罰.
最後,我想說的是,"你可以不喜歡這個法律,甚至你可以不同意這個法律,但是你必須遵守它"(原文You don’t have to like the law. You don’t have to agree with it, but you do have to follow it.出處我忘了,對不起).
PS.1.在菸害防制法第十二條裡有提及:孕婦亦不得吸菸,所以說在台灣孕婦吸菸就是違法?請懂法律的大大指教.(其相關條文應該是第二十八條:違反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者,應令其接受戒菸教育;行為人未滿十八歲且未結婚者,並應令其父母或監護人使其到場.無正當理由未依通知接受戒菸教育者,處新臺幣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次連續處罰;行為人未滿十八歲且未結婚者,處罰其父母或監護人.第一項戒菸教育之實施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2. 菸害防制法條文: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L0070021
謝謝閱讀
14060m wrote:
台灣不抽煙人口與抽煙...(恕刪)
那就講事實吧
事實就是我戒菸之後身體變好了
事實就是天冷喝酒可以暖身
事實就是吃檳榔別加到有害物質也是有益無害
事實就是抽煙沒有好處
就像你說要提到事實一樣
用你那少數例子活到90歲不準
你直接去看歷年來抽菸者壽命的平均表比較準確
最後,不管雪茄是否有健康捐
但雪茄吸進去,壽命少的比抽菸還快,除非你的基因好就另當別論
14060m wrote:
有很多不抽煙的人自以為跟健康捐沒什麼關係這根本是大錯特錯.
很多不吸煙的人已經被間接抽到健康捐了.
舉個例子.
一家三口人父抽煙母與子不抽煙.
而這一家三口的收入都是由父上班賺來的.
父一天一包煙一個月約多750元的健康捐支出.
也等於一家三口人的母與子少了750元.
母與子不抽煙卻也間接多交了健康捐支出.
誰說健康捐只有吸煙者在繳.
一年算起來這一家子少了9000元.
有很多不抽煙的人自以為跟健康捐沒什麼關係這根本是大錯特錯.之二.
有一句是(當希特勒殺波蘭人時我沒說話.因為我不是波蘭人。當希特勒殺猶太人時我沒說話.因為我不是猶太人。當希特勒要殺我時.已經沒有人會幫我講話了。)
有人不抽煙但吃檳榔有.
有人不抽煙但喝酒.
還很多人不抽煙但愛吃垃圾食物.
有些人人不抽煙但燒金紙.
除了抽煙還有很多會造成人體與環境污染
大家可以置身事外沒關係.
強盜搶錢搶了一個還會在乎多搶幾個嗎?
有很多不抽煙的人自以為跟健康捐沒什麼關係這根本是大錯特錯.之三.
健康捐不斷增加私煙的獲利也越來越高.
私煙只危害吸煙人的健康嗎?大錯特錯.
走私私菸有的人有黑社會的人走私則台灣幫派獲利大增.
幫派一但有了這些收入當然壯大了.
看看美國當年禁酒美國黑幫獲利多少對社會的危害又多少.
所以提高健康捐最後大家覺得會不會要整個台灣社會都付出社會成本?
歡迎大家多多轉貼....(恕刪)
一堆繆論
哀~~~~~
我非常認同那些人的看法
因為我在心裡對於老菸槍的咒罵更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至於網管刪文與否逕依版規處理即可
StefanL wrote:
但是對於板上很多人一些比較激烈的發言,比如說:"菸蟲去死"(yoroshiku 2012-02-20 10:06 #201的留言)和"這就是吸菸者令人厭惡的地方,公共場所吸菸、滿街煙蒂煙盒、邊騎車邊吸菸,不是嗎?不客氣的講,大部分吸菸者都是沒水準、沒公德心、自私自利的人!!!!"(wkol 2012-02-19 13:22 #143的發言)...等,這根本就是對少數抽菸的人的一種歧視(建議版主應該將其留言刪除,讓mobile01有個能"討論"的空間,而不是歧視性的謾罵).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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