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ba wrote:
只能說世道變了
古人說,不告而取謂之竊也
竊為何解?不就是偷嗎?
今天在網路上盜圖被抓到,只不過用了些手段,躲過司法訴訟而已
還能振振有詞的在網路上寫一大篇教學
不知道您是否有將全文看完,ue0705也解釋過了,他是犯了錯,他並沒有不承認或是逃避自己所造成的問題,也很有誠意盡力在彌補自己所犯的錯誤,今天他將自己的故事完整的寫出來,為了就是希望跟大家分享,希望大家也瞭解尊重智慧財產權的重要,千萬不要再犯相同的錯誤了,這一篇文章也是我邀請他寫的,我希望事過境遷之後也可以留給大家一些警惕,這一篇最主要的用意也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