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ien wrote:
先規定汽車沒載滿四人以上不准上路..我就支持適度的禁摩.....
坐滿四人是有點難。有時候夫妻加小孩也不過三人。
機車可以兩個人,平常大部分也都是一個人,乘載率是1/2。
尖峰時間汽車要2人以上才能上路,這樣還比較合理。
yossian wrote:
當機車與汽車有相同路權的時候,再來討論機車要不要繳牌照稅的問題。
台灣交通黑暗,汽車才是主因。
同一條路四線道,設立一條機車專用道,三條汽車專用到道
哪邊會塞很清楚
bulahe wrote:
版上有大大說,
停一台汽車的空間可停三部以上摩托車~
故,
四線道中,三條汽車專用道+一條機車專用道,是很合理的~
況且汽車繳的稅比小羊重~多給他點空間是很有道理的~(使用者付費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