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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用相片的刑責或罰責? ---- 已解決

認識偏執型人格障礙 原文連結

按照《中國精神疾病分類方案與診斷標準》(CCMD-2-R),偏執型人格的特徵描述為:

1. 廣泛猜疑,自己對號入座。懷疑會被人利用或傷害,因此過分警惕與防衛。
2. 將周圍事物解釋為不符合實際情況的「陰謀」,並可成為超價觀念。
3. 易產生病態嫉妒。
4. 過分自負,若有挫折或失敗則歸咎於人,總認為自己正確
5. 好嫉恨別人,對他人的過錯不能寬容。
6. 脫離實際地好爭辯與敵對
7. 忽視或不相信與患者想法不相符合的客觀證據,因而很難以說理或事實來改變患者的想法
8. 易有病理性妒忌,過分懷疑戀人有新歡或伴侶不忠,但不是妄想。
9. 過分自負和自我中心的傾向,總感覺受壓制、被迫害。
10. 具有將其周圍和外界事件解釋為「陰謀」等的非現實性觀念,因此過分警惕和抱有敵意。

患者的症狀只要符合上述項目中的三項,方可診斷為偏執型人格障礙
我本來要貼上軟體版權 還有cd櫃
後來想想...
即使我都證明使用正版
我想這位s大可能又要追溯到我真的從小到大都沒盜版過
或者我身邊九族親朋好友都沒盜版過
....

01果然認真就輸了

所以請繼續在你生命中驗證你所謂的[良好的溝通]
至少在這層樓 恩 溝通????
好像都是遵循人性本賤 死到臨頭才會面對的原則

部落格 http://lilithgo.pixnet.net/blog 電腦 布袋戲 acg 都可以找我聊
lilith wrote:
其實你問的問...(恕刪)

我不過想了解一下您們對待自己犯錯
跟您們對待犯錯的人的態度是什麼而已
原諒自己很容易原諒別人好像很困難
T351286 wrote:
認識偏執型人...(恕刪)

如果閣下認為您真的有症狀就該求醫
難道我建議您去您還沒去嘛?

lilith wrote:
我本來要貼上軟體版權 還有cd櫃
後來想想...
即使我都證明使用正版
我想這位s大可能又要追溯到我真的從小到大都沒盜版過
或者我身邊九族親朋好友都沒盜版過
....

當然是從來都沒盜版過您才有資格批評別人阿
殺過人的人有資格批評殺人犯嗎?
看看最近很紅的高院事件
當初被這些法官罵過的情何以堪阿
不然至少低調一點
真的一點羞恥心都沒有嗎?

lilith wrote:
01果然認真就輸了

所以請繼續在你生命中驗證你所謂的[良好的溝通]
至少在這層樓
好像都是遵循人性本賤 死到臨頭才會面對的原則

我一直都在實踐良好的溝通
您放心~~~
shiyang99999 wrote:
跟您們對待犯錯的人的態度是什麼而已
原諒自己很容易原諒別人好像很困難...(恕刪)

怪怪的 請問我有教別人輕易原諒自己嗎?
做錯事本來就要面對了
而且我從來沒有教人: 死不出面 最後龜到最後被抓包 抬出法律行為才願意面對

況且同樣案例
一個可以開頭劈哩怕辣 開罵成台灣人拼命告之心態
現在這個案例卻轉口變成良好的溝通
閣下溝通的定義蠻大的
其他就不講了 留給他人評斷吧
部落格 http://lilithgo.pixnet.net/blog 電腦 布袋戲 acg 都可以找我聊
lilith wrote:
怪怪的 請問我有教別人輕易原諒自己嗎?
而且我從來沒有教人: 死不出面 最後龜到最後被抓包 抬出法律行為才願意面對

那麼請問您如果被抓到您要如何面對?
不希望別人原諒自己嗎?
就算抬出法律好像也是溝通就解決問題了齁
lilith wrote:
況且同樣案例
一個可以開頭劈哩怕辣 開罵成台灣人拼命告之心態
現在這個案例卻轉口變成良好的溝通
閣下溝通的定義蠻大的
其他就不講了 留給他人評斷吧

我從到尾都一致
只要您沒有因為這種小事提告
我都不會說您浪費司法資源



shiyang99999 wrote:

那麼請問您如果被抓到您要如何面對?
不希望別人原諒自己嗎?
就算抬出法律好像也是溝通就解決問題了齁...(恕刪)

恩 好好好 你說的都對 你就慢慢良性溝通吧 你自便........151515
部落格 http://lilithgo.pixnet.net/blog 電腦 布袋戲 acg 都可以找我聊
從一開始你就是一直在重複!

不然一堆人在回你是在回什麼?

所以解決問題要受害的一方..一而再的努力..

提告就一定複雜?..這樣一直找人甚至要提告了就很簡單?

樓主的時間都不是時間?..


不想讓別人背前科..就請你以後繼續享受吧!

看到的盛況?是看到了什麼?..有旁聽過很多嗎?..

真的有了解到內容與內情嗎?..

還是閣下有超能力..隨便晃一下就通通都了解了?


然後莫名其妙的提什麼理性不理性?..真是怪了!

這段還是讓人看不懂?..到底是想表達什麼?..

可以直接的文字表達嗎?..


在者系統..在家有windows跟linux..

公司是用AIX..windows..linux..還有一堆設備!

01神人很多..有問題不用來問我...


哈..我就知道180樓只是為了提那些..

而且又看文看不到重點..還框紅字?

首先..那個時代沒發行也沒販賣..

1.0版搞不好也是作者釋出給人試玩的!

黑白時代的dos程式碼還會當機..

連完整版都說不上!.作者到現在還是不詳的勒!

哈..果然只是要說這些...讓你失望啦!..

我根本沒雙重標準...當然有那個臉!

噗..還見獵心喜?..

那時來講沒有法條..在臺灣..我就不算違法!

何況還有上述的情形!..跟現在開放碼一樣!..給大家互相研究!

舉個例!就跟當年少年快報時代一樣!..沒有版權!..

就算日本來告..在臺灣也沒有犯法!..

後來才摧生相關條例!..才有新少年快報跟TOP..

看文老是沒看到重點還框紅字?...真是神奇!

我當時就知道..可是臺灣沒這個法..我又不是立法委員!..

難道我還要代替政府?出來大聲呼喊?..當時好像不能這麼喊!會死人的!..


你在下載mp3時怎麼沒想到前面自己想的那些?..羞恥心勒?

有罪惡感還要繼續做?這是什麼道理?.

下載mp3真的對違法還模糊嗎?...看到這個..我笑了!...哈...

趕快停止下載mp3吧..不然到時你又要去對那些提告者做良性的溝通了!
終於把21頁的討論看完

小弟想說的是S大可能是沒有在雅拍上買賣過東西吧。
MAIL通知對方,可能會被當成垃圾信擋掉是有可能。
樓主用問答的方式通知對方,對方把問答刪除或是隱藏都有可能。
但是雅拍會把題問答動作用MAIL通知賣加,賣家只要登入就會收到通知。
而且樓主也說賣家有繼續刊登拍賣的物品
光是這點就可以知道,賣家有收到通知卻不於以理會。
在樓主發出第二次問答時才題出法律途徑的問題時,賣方才把照片撤掉。


以上拍賣的情況是小弟以前賣過東西的一些經驗。
很久沒賣東西了,不知道會不會有些出入。
如果有錯誤還請糾正。
lilith wrote:
恩 好好好 你說...(恕刪)

我不是說過了嘛
我一直都在實踐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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