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神經東s wrote:問個問題主嫌在警局說...(恕刪) 被告自白不得當成唯一證據~這時候就要看~當時警察蒐證的手法了還有筆錄怎麼寫也很重要不過~有全程錄影最棒法官有時候要請神上身~才能夠看到過去發生的事情~哈哈
s神經東s wrote:所以說大部分的嘴砲都還沒閱卷也沒看過檢查官上訴理由書也沒看過被告答辯狀...(恕刪) 拜託喔~21樓的wale大大都出來說樓主沒把新聞全po出來了,還是一堆嘴砲連新聞都沒看完就開砲了,blockquote大大還期待什麼呢~嘴砲之所以是嘴砲,就是因為全身器官只剩一張嘴啊~
klaussshoestring wrote:樓上兩位罵法官腦殘的鄉民,其實自己連考法官的資格都沒有 補充一下考法官的資格1.大專以上相關科系畢業這有點難,畢竟有些人出了社會才想當法官沒關係還有2.書記官3年以上資歷這容易多了,書記官4等而已,每年錄取400個上下好像還有一個,忘了(要高考過之類的)有興趣的鄉民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