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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再感謝~3/27凱達格蘭大道(聆聽他們的聲音)活動順利成功

200樓了..

讓我再推一把

那些人權團體的主張讓我想起高中的時候

曾經有一個同學說他看了一部A片

說男主角發射的量有一罐養樂多那麼多

我說:更!!最好是有這麼扯的事,

直到去了他家,vhs的再生按下後

我說:更!!真的有這麼扯的事

隨著歲月前進,每月在社會上為了那幾萬塊拼死拼活

我早已忘了這事

但當看到有殺人犯不但不用為他的犯行付出代價

還有百萬級大律師團幫他們發聲的時候

又讓我想起那部A片,往日的美好時光

人權團體..............

更!!這麼扯的事你們也做到了,去拍A片吧

一定能發光發熱的,對社會也才真的有點幫助啊




人權給我們這些奉公守法的人用的.....對於那些罪大惡極的人,有什麼權利享受人權??
很想問那些為加害人發聲的人,"如果你們現在是被害人.....還會這麼有理性嗎??"
這些反對死刑的人士
上至總統~王清峰~張家同
下至這些所謂的人權律師
那個不是社會上的高學歷高收入的"精英份子"?
他們遇到歹徒的機會跟我們一般市井小民比起來
機率小太多太多了
人民害怕的是什麼~人民希望的是什麼
他們完全不知道~也不去了解
照我的看法
他們只是一群不知道民間疾苦的晉惠帝罷了
美國人:我可以站在白宮門口罵歐巴馬渾蛋.

中國人:我也可以站在天安門罵歐巴馬渾蛋.
如果不服,那也可以,等你當01老闆你想怎麼作都可以。
矮子喬登 wrote:
美國人:我可以站在白...(恕刪)


不解!請問有何關聯,請解釋
The Wingman wrote:
其實殺人犯根本沒有權力說什麼﹐都是人權律師幫他們出聲﹐而目前也只是要他們不要被判到死刑...(恕刪)


其實這個部份就很讓一段大眾很難接受的其中一部份...
大量的人權律師為了避免死刑被判定,過份解釋法律條文及解釋合理化加害人特定行為,
某些作為甚至沒有照顧受害者家屬的情緒與狀況,擴大攻擊被害人及其家屬。

我們不反對律師就其權責辯論...
但用 ”被害人幫死者綁蝴蝶結” 來合理化勒死人的罪行,令人作噁....
brandon777 wrote:
大法官若玩法,

= =a

就交給立法院處理囉

宣告死刑合憲,第23條....
但立院還是可以修刑法,然後刑法沒有一條罪有死刑
支持!!!!!
無論如何~一定要到場一下的!!!
法律某種層面上, 是在解決群眾紛爭的

但台灣的, 好像往製造紛亂的方向走..


台灣的 政客+法律從業者+財團+媒體

基本上綁在一起..


現在的狀況是脫離民意太遠, 大家與其被動接受這類


不平等議題, 也要開始想想, 如何使他們回歸現實民意


要不然三不五時拉個屎, 要嘛轉移焦點, 要嘛氣死大家




環境很重要, 有好的環境, 才能使好的人出頭, 大家才會以台灣為榮

也才會有向心力


我們常在質疑別人雙重國籍代表不愛台灣, 是否也暗示一件事, 有錢有勢的人,

基本上不看好台灣這個環境
板橋艾力克斯 wrote:
其實這個部份就很讓一...(恕刪)


恩~~非常好的詮釋
昨天2100那個蛋頭學者姚XX就是最好的壞榜樣
一副我是高高在上學者你們都要聽我講
屢屢打斷朱學恆的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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