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促進金錢流通,增加稅收,刺激消費所以本國設置警察一職,但該職位並不保證良民可以得到保護,東西失竊也不保證能夠尋回(註1.)(註1.)若為民意代表,政府高層,社會有頭有臉人士則不在此限開單可以增加稅收車子被拖吊,要坐小黃或公車,刺激消費去拖吊場還要加付保管費,再度刺激消費
liumatt wrote:警察又不是神,世界上...(恕刪) liumatt wrote:...你知道身為警察子女,一個禮拜能見到當警察的父母幾次嗎?當警察另一半時,孩子半夜發高燒、家裡有急事時只能自己處理!當新聞報導有警察受傷或死亡時,那種不敢看電視的心情你了解嗎?當你放假的時候是警察最忙的時候?當春節時團圓飯時有時見不到當警察的父母或是只能回來吃幾口飯就要忙著回單位執勤?...(恕刪) 說的冷血一點:干我屁事!警察勤務繁重就可以"苦毒"老百姓出氣?就可以"結屎臉"?職業是自己選的,別說就職前沒考慮過風險...
天空的莫內藍 wrote:開什麼玩笑???????抓小偷??????????????????我家遭小偷...案子被吃了不打緊,波麗士採什麼證...???根本沒有嘛直接回我們, 通常來說, 被偷的東西是別想要要回來了..看開一點也...伸手也要不到三聯單...從這一刻起, 我厭惡波麗士大人了.....生氣生氣真的很討厭 我家上次遭小偷刑警還真的有來採證專業的咧不過他算是來搞笑一下、安慰我們損失財物的心破案這種事,是發生在官員身上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