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處理的方式,應該是政府要拿點其他的方式,來支付這個三萬多,另外 姦殺案&執法過當 應該要分開討論,兩個混在一起討論,是不公平的,另外,姑且不論民代平常作為如何,我是覺得民代有點無辜,接受陳情,為民喉舌,卻落得如此下場,今天換你是民代,你會知道你服務的民眾,在幾天前,犯下姦殺的罪刑嗎?如果可以,那他可能早選上總統了,我覺得把民代會被提出來,那家媒體,政治立場太過明顯,也有失公正了。
dennykslee wrote:另外,姑且不論民代平常作為如何,我是覺得民代有點無辜,接受陳情,為民喉舌,卻落得如此下場,...(恕刪) 那裡無辜?他沒有事先了解原委(和姦殺案無關,單就有沒有衝撞警員),就隨意指控員警並施壓,今天這樣正好讓那些不明是非的立委學到教訓不是有人陳情就要受理,要看是不是合理,那些去關說酒駕的立委也算為民喉舌嗎?
看到這新聞,心都寒了北縣議員意外幫白骨案兇嫌 向警施壓請看最後一段:張瑞山原本向議會登記簽到,但看到媒體鏡頭就不願現身,連電話也刻意不接,等到媒體都離開,才出現在議會痛罵警方5分鐘支持張議員的人繼續吧..樓上3618237的用意確實不明,能再明白一點點嗎...
dennykslee wrote:最好處理的方式,應該...(恕刪) 這為議員會被要求出來道歉 除了事後當事人被發現奸殺人之外他幫這幾個傢伙開記者會罵警察用槍不當本來就是錯的他應該為指責警察用槍不當而道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