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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小渣渣犯案了....

這樣傷天害理雜碎應該判處死刑..不要又發生重罪輕判..還人權哩
如果都給這樣的雜碎機會了...
那到底有誰可以給被殺害的人及家屬機會勒...

b2003744 wrote:
大家不用太激動啦


這種小鬼頭 在監獄裡面的大哥 會請他吃"玉蜀黍"

哈哈哈



我想...請大家團購買包紙尿布送他
因為他應該會被用到暴肛吧
我討厭台灣的人權團體!!都只在保障犯人的人權而已....受害者根本連個屁都沒有~~~
恢復死刑才是正確的~~子產論執政寬嚴中有說到...台灣現在沒有可以行寬政的政治人物啦~~
三貓之僕 wrote:
今年19
判刑確定算...(恕刪)


判刑是以犯罪當時年齡去算(當時他還未成年吧)
所以還是適用哪個瞎咪青少年福利法(這到底又是哪個人權人士訂出的法啊...)
應該30歲以前就能假釋出獄了......

至於小菊花......之前看過報導
台灣監獄受刑人照顧的很周到的(因為人權團體會抗議......)
強姦犯會被特別"慰問"的事情已經沒在發生了(那是威權時代才會有的事情)

說白一點
這小渣渣在獄中調養身體個幾年
就能假釋出來了

這年頭......有女兒的真的要教導她們潔身自愛啊
台灣法律是保障惡人不保障好人的
b2003744 wrote:
這種小鬼頭 在監獄裡面的大哥 會請他吃"玉蜀黍"..(恕刪)


電影看太多?還是有親眼見過?
jerrycfs wrote:
想請問是他嗎?謝謝!...(恕刪)

民進黨立法委員 賴清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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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渣~台灣應該要比照新加坡建立鞭刑照三餐加宵夜鞭死這種人渣
張瑞山議員的政見
1.守護婦幼的安全,消除社區治安死角,建立愛心守護商店以及社后巡守隊,使婦幼有安全的活動空間。
3.建構社區聯防安全網路,有效防治犯罪發生
感覺還真有點可笑
這篇不聲援一下不行
法律到底站在哪一邊
開槍打他的員警還要每個月出三萬三的看護費..太扯了啦..這種人最好讓他生不如死比較好
替員警抱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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