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3

死刑能嚇阻犯罪嗎?

反死刑的人根本就是活的太安逸,不了解人間的生態

自以為是正義的化身

其實袒護的都是該死的人


還誤判勒

想護航就明講

你以為是有幾個誤判?

一萬件嗎?

因為一件誤判就要放走一千個該死的人

這就是你們的正義嗎?


舉人治獨裁時代的例子來講就更好笑了

那個年代本來就沒有法律的存在

笑死人啦




這種腦袋不清的人越多,社會就會越亂

反正我殺人,我沒錢,你就關我吧

你知道台灣最多關你幾年而已

等我出來就找法官檢察官們報仇

反正人道主義者會挺我



dungeonronin wrote:
誤判的可能性、傷害不...(恕刪)


本來我該說的已經說完了,
聽得下去就聽,聽不下去的也沒辦法。
不過發現還有最重要的還沒講。

1、首先,在犯罪學上的研究證明,死刑的有無對於犯罪率的下降,
沒有顯著的影響。

「認為只要多判死刑就可以抑制犯罪」這是邏輯上的推導,而不是事實上的必然。
最主要的因素是犯罪者並不會計算得失,大多數的犯罪者根本不認為他會被制裁,何從計算得失?

這是有數據支持,而不是「想當然爾」的事。

2、「廢除死刑」不等於「放他們出來殺人」
這是反對廢除死刑者最重要的誤解,很多朋友說「啊呀你看很多殺人的(事實上殺人也有很多種情況,過失致死跟蓄意謀殺都是殺人,但是罪責不同)關了幾年就放出來」

廢除死刑派的論點很簡單,把現有的死刑制度改成「無期徒刑+不得假釋」,換句話說,同樣是永久隔離,但是仍然保留個人的生存。這種作法跟死刑相較有什麼優缺點?

優點: 道德上的(政府不得殺人)、政治上的(統治者不得殺人)及司法上的(可逆轉性)
缺點: 每天要付幾十元菜錢。

當然永久監禁要付出一定的社會成本,但是配合「沒入犯罪所得」或「犯罪者個人財產」的配套以後,社會所付出的成本非常低,低到即使只為了萬分之一的誤判所付出的國家賠償金仍然划算。

我必須再強調一次,在「永久隔離」的情況下,「死刑」與「永久監禁」的效果是一模一樣的,對於犯罪的嚇阻力也是相同的,(沒有人會因為「我殺人是死刑」就不犯罪,因為「我殺人只有無期徒刑」就犯罪)

而現行的體制是保留死刑之名,卻幾乎不判,於是既不修改無期徒刑可以假釋的規定,也不判死刑,那麼結果就是在實務上真正的重刑犯會假釋出獄。

但是如果名正言順的廢除死刑,改為「無期徒刑+不得假釋」的配套,那麼法官勇於判刑,自然會使重刑犯比較不會被假釋出獄。

3、比例原則

最後,一個無辜的人的,生命可以被比例原則所考量嗎?
尊重生命對我而言,不是什麼假道學,
因為我只不過是個膽小的人,為了司法,為了讓少數人喊爽。

就要讓我,我的家人,我的朋友暴露在隨時隨地有可能被誤捉誤判誤死的風險下。
我是一個膽小鬼,我真的不願意作這麼光榮的犧牲品。

http://hsuans.com
投死刑一票!

惡人該死!
hsuans真是台灣少數幾個頭腦比較理智的人。
有人提到死刑會誤判,在台灣阿,法官要判你死刑.有多難知道嗎
上訴 上訴,1.2.3審 還會弄個特別上訴,那些擔心死刑會誤判的人
到底知不知道在台灣要判死刑有多難阿,說難聽點,比中樂透還難啦
真搞不懂這些人在擔心啥,死刑這麼隨便判的喔 再騙三歲小孩阿
我對犯了死刑罪的人是否會感到後悔與悔改
並沒有太大的興趣
我想到的是 這種犯了死刑大罪的人 若把它放出來
會不會還有人因為他而受到傷害
fineoop wrote:
hsuans真是台灣少數幾個頭腦理智的人。...(恕刪)
哈,應該沒這麼嚴重啦。可惜的是....看看回覆文章,應該沒幾個人在看文章內容的.......
✙ 驅魔神探 Ψ 康士坦丁‧Constantine ✙ 發文最認真,做人最正直,講話最公道…江湖上人人稱我一聲【神探】

拉拉5646 wrote:
怎麼會把死刑跟誤判放...(恕刪)


dungeonronin wrote:
誤判的可能性、傷害不可逆轉性不足以成為反對特定刑罰的充分理由


說的好。

司法無法完全避免誤判,所以理應從審判及辯護制度,針對訴訟程序來修正。

無法形成有罪確定心證的,應做無罪判決,這才是無罪推定的道理。

另外,把判決確定犯重罪的被告永久隔離起來,並不是一天花幾十元而已。

政府必須設置多少人力,財力,投注在監獄的管理和運作,也必須被計算入成本範圍。


dungeonronin wrote:
學術討論並沒有比較高尚或貼近現實,市井言談也未必比較不嚴肅


學術討論,有辦法衡量或者量化受害者(或其家屬基於親密身分關係所產生的人格權益)的感受嗎?

再說,一個連續殺人犯對於社會安定所產生的影響,怎麼可以說微乎其微?

其他人的免於恐懼自由,難道不該被考慮?

容忍政府合法執行判決確定之被告的死刑,跟容忍政府以極端專制之方式屠殺異己,

我想,是差別很多的。根據這個理由反對死刑的,應該把心力放在防制政府的專制化以及極權化上面。

因為怕"做錯事"而不"做事",卻沒有去"避免"做錯事,我只聞到容忍和姑息的氣味。

hsuans是強人+1

不過還是要提出幾點反駁一下

1.犯罪率還是會因為有死刑而受影響,我相信有很多人是因為死刑的存在而多思考一秒,這一秒能扭轉不少事,例如被害者從「死」變成「重傷」,雖然重傷的罪一樣很重,但比起死是好多了,相反的也會增加死亡人數,也就是抱著一不作二不休的心態者,但在他變成這種人之前,我們要考慮的是他能不能因為死刑的存在先思考要選擇「一、不作」還是「二、不休」

2.針對「廢除死刑」不等於「放他們出來殺人」,事實上台灣有很多殺人犯是重出社會了,以洪曉惠命案來說,這不是意外殺人(甚至損壞屍體),但也沒有死刑不是嗎?還是假釋了不是嗎?真正在無罪推論下的案子,事實上也不會馬上執行死刑,這是為了怕冤案的關係,但確定殺人卻仍終生監禁,甚至表示在獄中有悔意及配合就符合假釋,這都是讓人心寒的。

而「犯罪者個人財產」,如果犯罪者就是因為沒有財產才殺人取財,那麼,還是會回歸到社會成本,況且,獄中菜錢不是幾十塊,吃不好、睡不好、身體不好一樣會上新聞,這就是人權作用下的仁慈,對受害者家屬則是再劃上一刀

3.誤判為死刑,這大概就是像蘇建和案吧?但是蘇建和案的嫌疑犯現在都死了嗎?台灣有三審制度,甚至三審定讞後還能上訴,台灣的司法已經走向成熟,證據辦案的觀念也相當的強勢,在嫌疑犯未認罪且證據不明確的情況下是並沒有執行,然而,認罪且證據充足者呢?

受害者家屬都在等,最後等到的都是自己每年納稅養加害者

那些寬恕殺了自己孩子的母親很偉大,很有愛,不過如果加害者能多思考一秒,因懼怕死而停手,會不會更好?

我不是正義魔人,我和hsuans一樣,擔心「我的家人,我的朋友暴露在隨時隨地有可能被誤捉誤判誤死的風險下」,可是我也希望真的殺死到我家人和朋友的兇手能死,我不想養他,也不想思考他為什麼殺人,死了一個人是真正發生的事

p.s.我只針對死刑,鞭刑什麼的...哈哈哈!那不在這篇的範圍

hsuans wrote:
當然永久監禁要付出一定的社會成本,但是配合「沒入犯罪所得」或「犯罪者個人財產」的配套以後,社會所付出的成本非常低,低到即使只為了萬分之一的誤判所付出的國家賠償金仍然划算。


這樣說來,把錢借出去的都一定要的回來,您的意思是這樣嗎?

我孓然一身,單純看人不爽,把他殺了。我的犯罪所得在哪裡?我的個人財產在哪裡?

hirono wrote:
我不是正義魔人,我和hsuans一樣,擔心「我的家人,我的朋友暴露在隨時隨地有可能被誤捉誤判誤死的風險下」,可是我也希望真的殺死到我家人和朋友的兇手能死,我不想養他,也不想思考他為什麼殺人,死了一個人是真正發生的事


同意+1
  • 3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33)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