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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獲貧婦2萬元 不理哀求 女堅索3成

google了一下 潘女士的名字
發現 其中一條日本的google顯示 這還真是熱門關鍵字耶 排第14名
重點是 發現 該女士還蠻愛申請補助金的 似乎常已自己清寒為由 ,擅長此道,所以可以拿錢的時候 不會手軟的

真的越挖越有看頭 難怪自己能刪的資料刪光光 還好有google

事情快要很難收尾了 看來除了認錯 不然就是裝死等時間過去 反正台灣人紀性不是很好 也不會跟人家計仇
跑龍套也要找些專業的 wrote:
讀書時候跑過幾個國家了

如果小弟念書時,每學期有補助5000,一年兩次就有10000
自己再省一點,應該可以出國2~4次沒問題
各位同胞們再加把勁喔,快到2000樓了.
東方兄:2000樓得主、您想要頒獎嗎?

468111 wrote:
吐司羊,現在不只想針...(恕刪)


我對事主又沒成見 你要搞它他們就去搞啊 >>訴訟是你的自由 就像別人有權要求3成酬金一樣

自己別捅到蜂窩就好 例如:廢死團的法律系教授 怒告眾網友 公親變事主

你高興 有空就陪法律人玩

若社會沒辦法接受3成謝金 大家以後就千萬别掉錢了 鐵定拿不回來>>寒蟬效應

更別說 依照警察辦案吃案的水準 找回失物微乎其微 去辦竊案開罰單積效還比較好

以後撿到錢就是a起來的時代 畢竟用撿來的錢打官司 也爽!


況且 事主電腦一關 你也拿她沒輒

更別說 扁她 當面嗆聲 絕對會吃官司 說不一定被學生們用正當防衛痛毆一頓

接下來是跑不完的法院~~ 不過 我想你也沒膽

我想你了不起寄個mail去教育部投訴學校 接著不了了之

自己一個人搞就會覺得無聊 甚至會覺得 一頭熱做啥 關我屁事

你喜歡變成事主 就 請 安 心 上 路

我可是贊成 撿到錢 直接a起來!!
再來補一篇肺腑之言幫忙蓋樓...雖然我知道很快就會沉下去...

過於強調"見義勇為"的合法性大於道德性...
我想台灣應該會沉淪到一種情形...
只要有意外...絕對沒有人會打電話請求救援...
因為"見義勇為"需要量價化才會有人願意做...
包括車禍的時候必要的醫療救援...
包括災難的時候之相關救護...
不要以為人命無法量價化...
老實說...在現今人人有保險的情況下...
我幫您"撿"回一條命...
用保險的"死亡給付"扣除"傷殘給付"之間的差額作為我的酬傭...
這一點都不過份吧???

講到這裡我開始心寒了...
希望明天立委諸公不會真的按照我的計算方式去立法...
這樣我就真的對不起千千萬萬的台灣同胞...

如果因為"六千三事件"導致那條該死的法條修法...
我倒覺得這位潘小姐頗有二二八事件那個賣私煙的婦人的歷史價值...
起碼因為這樣的一個事件...引起不適當法條的修正行為...
也是一件好事...

小葉綠茶 wrote:
再來補一篇肺腑之言幫...(恕刪)


很過分...受益人會覺得很過份..
死亡給付減掉醫療意外保險金 差額 要賠我..@@?
再來加個書籤一下
大家請繼續
~~~~~~

bzeeenb wrote:
很過分...受益人會...(恕刪)


所以太過於"依法量價化"是不是一件很過分的事情?
見義勇為本是一種美德和基本道德...
結果因為依法量價化搞得很過分...

多一分美德...社會更美好...
是口號...也可以是從自己做起的行動...
小葉綠茶 wrote:
再來補一篇肺腑之言幫...(恕刪)


如果所有的事都要以錢來論的話

倒是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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