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無敵 wrote:
有些人....總是得為自己生活的不如意...找個理由...找個出口...
最好是國家對不起你....
但多數時候...不如意的理由...是你自己...
怪東怪西...被害妄想...是沒有辦法讓你自己快樂...
看公務員眼紅...
去考啊...
你恨死了...他錢也不會少領....
何必呢...
大絕出現了....
不公的制度不能討論? 這是民主嗎?
如果我考上公務員, 就表示我可以私器公用而不受責嗎?
在你享受公務員的福利時, 也請你記得公務員的義務.
如果義務做不到, 請也不要享受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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