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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的一生中的義務~真困擾!!(勿筆戰)

lilteyang wrote:
別的不說, 光是輕武器我就不認為義務役的阿兵哥們能玩得比我好, 而我真的不怎麼樣...(恕刪)


.........你確定嗎.......輕武器如果是用來當玩具玩..你應該天下無敵......

......輕武器拿來實際作戰....你行嗎....
freefly0 wrote:
很簡單你覺得你自己的...(恕刪)


姑且不論是不是每個人的回答都要像寫論文一樣的文體...
你說說話要有佐證, 我接受...
然後呢??? 說贊成當兵的各位先進們, 給了什麼佐證???
如果他們的說法都算佐證的話, 那我舉的例子為什麼不算???
難不成他們說的例子就成立, 我說的話就是放屁???
我也沒有對他人的意見無視, 只不過是持相反意見...
我倒也還不知道我的發言本身無立足地之於什麼地方...

還有, "你行, 你去選立法委員" 這句話不是我說的好嗎???
我只是舉這句話來當例子以說明有些人的回應有多麼沒有意義...
你這段文字正好呼應了我先前文章中的說法: 有些人說到最後就回這一句, 真的很沒意義...
請你看清楚... (我預先假設是我文義表達不清, 不是你要硬栽我一贓...)

話說回來, 我從第一篇回應就只不過是要提供一些反面的看法,
以及希望別人對於不同的聲音能多一些尊重, 少一些謾罵...
連續用數個疑問句, 只不過是書寫的一種手法而已...
雖然我的文章不是字字珠璣, 倒也還沒到需要讓我羞愧的地步... (您接下來是不是要說我不知恥???)
至少比起一些炫耀把別人操進醫院或是操死的回文, 我自認我還像個有感情的人...
(還是請您一步步的指出我什麼地方該羞愧??? 小弟愚魯, 還望高人指點...)

marcjacobs wrote:
建議你先有一定的了解再發文會比較好...(恕刪)


被您抓住語病是我自己不好, 我自己掌嘴...
不過請您搞清楚, 我並沒有說輕兵器是一個步兵 "唯一" 的技能, 但卻是不可缺少的一個...
就像飛行員跳傘落地後, 靠的是什麼保護自己???
駕駛兵只要會開車, 那他配槍幹什麼??? 醫官只要會救護, 那他又配槍幹什麼???
我的意思是: 軍人身為保護國家的一個環節, 他對於這方面的知識能力就應該強於一般人...
或許今天在戰場上每個人各司其職, 但是連一個所有軍人都要具備的能力都比不過我這種凡人,
這還說得過去嗎???
至少我在美國的那些軍人朋友, 不管是海軍陸軍, 也不管是文書還是醫護,
甚至不管男人還是女人, 用起槍來都有遠超過一般人的水準...
還有, 請您看仔細, 我這段關於輕兵器的回文針對的是義務役的阿兵哥,
請您不要把志願役那些 "訓練有素" 的軍人們帶進來, 謝謝...
我也認為職業軍人是素質良好的, 所以還不如把預算都投在多募一些真的能受到訓練的軍官上,
對於台灣的國防應該比較有幫助吧???

無忌天子 wrote:
輕武器拿來實際作戰....你行嗎...(恕刪)


我今天既然敢說我玩槍玩得比義務役那些軍人好, 自然有我自信的由來...
但是您如果要把小弟當成 "說得一口好槍" 的人, 小弟也無從反駁起...
內華達州有一個地方叫做 "Frontsight", 提供美國一般平民槍械自衛訓練,
同時也與各州的特種部隊進行街頭戰爭技巧的訓練...
小弟剛好是在那邊考槍械執照的... 大學時也剛好在美國當過後備巡警...
9/11 時也剛好在加州協助維安... (我承認是正職警員帶領, 不是自己一個人行動...)
沒殺過人, 也沒在戰事中開過槍, 但該做的訓練一樣沒少...
至少協助逮捕過墨西哥幫派份子...
不過小弟在這邊就算說得天花亂墜, 您應該也只當嘴砲...
您就姑且聽聽吧...
lilteyang wrote:
姑且不論是不是每個人...(恕刪)


被您抓住語病是我自己不好, 我自己掌嘴...
不過請您搞清楚, 我並沒有說輕兵器是一個步兵 "唯一" 的技能, 但卻是不可缺少的一個...
請你搞清楚, 今天如果要戰爭, 專長為步槍兵的專長技能一定比你強, 但是如果專長跟我一樣是化學的, 在戰場上, 我們並不是前線部隊, 看得懂這個意思嗎, 今天我會輕兵器, 不代表我作戰一定是被派在前線的, 如果今天派在前線的, 他們的輕兵器一定是專長技能, 沒有人會叫傳令兵拿著槍去前線打戰的, 他那麼懂輕兵器做什麼...可見你根本就不夠了解當兵...

就像飛行員跳傘落地後, 靠的是什麼保護自己???
駕駛兵只要會開車, 那他配槍幹什麼??? 醫官只要會救護, 那他又配槍幹什麼???
配槍不代表他就是前線作戰人員, 也不代表他們不會用槍好嗎... 先搞清楚前線跟後援的差別...講的好像他們配槍不會用槍一樣...

我的意思是: 軍人身為保護國家的一個環節, 他對於這方面的知識能力就應該強於一般人...
你怎麼知道他們沒有強於一般人, 請佐證...

或許今天在戰場上每個人各司其職, 但是連一個所有軍人都要具備的能力都比不過我這種凡人,
這還說得過去嗎???
請問你是不是真的有跟那些丫兵哥比過, 要不然你怎麼知道人家比不過你...你連當兵應該要了解的事情都沒去研究,就上來這講一些有語病的話,這還說得過去嗎?

還有, 請您看仔細, 我這段關於輕兵器的回文針對的是義務役的阿兵哥,
請您不要把志願役那些 "訓練有素" 的軍人們帶進來, 謝謝...
請你搞清楚, 軍械士也是義務役的阿兵哥好不好, 又一個沒了解亂回的話了
當我們沒有東西可以失去的時候,我們贏的最多。

lilteyang wrote:


姑且不論是不是每...
至少我在美國的那些軍人朋友, 不管是海軍陸軍, 也不管是文書還是醫護,

.......
內華達州有一個地方叫做 "Frontsight", 提供美國一般平民槍械自衛訓練,
同時也與各州的特種部隊進行街頭戰爭技巧的訓練...
小弟剛好是在那邊考槍械執照的... 大學時也剛好在美國當過後備巡警...
9/11 時也剛好在加州協助維安... (我承認是正職警員帶領, 不是自己一個人行動...)
沒殺過人, 也沒在戰事中開過槍, 但該做的訓練一樣沒少...
至少協助逮捕過墨西哥幫派份子...
不過小弟在這邊就算說得天花亂墜, 您應該也只當嘴砲...
您就姑且聽聽吧...
(恕刪)



lilteyang大大一直被圍剿好像也不是沒原因的...
幾個良心的建議給您:
大家並不是要反對您講反面意見,只是要講反面意面也要說出道理,而不是扯自己經驗如何。何況,從您的回應看起來,您好像也從來沒有在台灣當兵的經驗吧!一直靠自己的想像,在跟大家討論"台灣義務役"的情況....實在也是一絕

就台灣服兵役這個話題,一直"強調"自己的美國"經驗",並不會讓你的講法變得有道理。無法自圓其說的時候,只好強調自己有美國經驗,就會變得可以自圓其說?大家看看HBO也知道你要說什麼...美國的屎還是世界最香的吧?

在台灣軍人、警察的任務有很大的不同,訓練也有很大不同的,拿警察的經驗來談軍人,真的很離譜。就我所知,在美國也沒人會覺得警察跟軍人可以比較。

科科~
美國和台灣是不一樣的

志願役和不願役可是差很多的
http://www.wretch.cc/album/victorwang99
首先,什麼樣的兵能打仗?這就是個很有趣的問題
義務役的意義,就是國家有一定數量的充員兵員
可以在第一擊的時候穩住陣腳,進行後續的徵召動員
那麼一年期的兵役夠不夠呢?反過來說,三年期的是不是就夠了呢?
有看過搶救雷恩大兵或是諾曼地大空降的都知道
當前線吃緊的時候,後方動員入伍的訓練時間就相對縮短
著名的101空降師有超過半數是在諾曼地登陸前才從本土派來的補充兵,受訓不到半年
國家面臨存亡絕續的時候,哪有什麼條件好講究?
有人說服兵役只有造就一堆爛兵,事實上打仗就是靠爛兵打出來的
10個爛兵打10場仗,死掉了8個,剩下兩個才會成為精英,而不是所謂的自願役
就算是自願役,也是要實戰,其結果跟爛兵是一樣的
回到兵役問題來說
因為憲法這樣規定,所以在先前的歲月裡,其他人用他們的時間冒險保護我們
說冒險是一點也不為過,想想看當兵遇到823砲戰的人會不會很X?
我朋友當兵遇到96年飛彈危機,整整29天都睡在戰壕裡
你的時間你的生命寶貴,那其他人是命賤就對了
我當兵的時候連上有一菜排,台大的博士
跟誰都處不來,到最後連長也受不了,派他到外圍據點
一般來說外圍都很涼,我們又是教育訓練單位
他在那裡只有和一個士官兩個兵相處
連這樣他也要開小差飛到台灣去會女友
本來神不知鬼不覺的,人回到金門在機場卻被憲兵給帶走
想想看連四個人這麼親近的關係都搞到會被後面捅刀
可想而知有多白目,本來我一直覺得這是特例
但今天看了這個討論串才知道原來讀研究所的有那麼多認為自己是「國家棟樑」
對這些一秒幾十萬上下的人士來說,當兵果然是會嚴重妨礙他們前程的絆腳石呢!
突然間我能夠理解昔日那位菜排的心理了

好吧, 我的意見就是揣測, 就是拿美國經驗來壓人, 就是不懂事實就亂放砲...
大大的意見就是鐵的事實, 就是最務實的, 也就是大大最懂...

marcjacobs wrote:
被您抓住語病是我自己...(恕刪)


我不懂台灣阿兵哥的實力, 您倒是最懂我的實力...
也好, 反正是個死無對證的事情, 您要說步槍兵一定比我強也由得您...
反正或許是我的觀念狹隘吧, 不過我就是認為只要是個兵, 手上的玩意兒就是要強...
就算您所說的 "軍械士" 要比其他兵強, 不見得其他兵就可以弱到哪裡去...
您要我說我怎麼知道他們沒有強於一般人, 要我給出佐證...
很抱歉, 這點除了個人經驗之外我沒有任何證據...
不過您要不要給我一點他們強於一般人的佐證???
還是您說的就是一般常識, 不需要證據???
您說我不夠了解當兵, 我要反駁您: 我不懂的是台灣的兵...
就像我之前說過的, 我在美國的軍人朋友們不管如何, 都是很懂輕兵器的...
或許台灣的兵真的不是每個都懂吧???
不過我並沒有傻到去預設立場, 以為軍械士就一定是志願役的...
我只不過先說清楚我指的對象是誰, 以免您之後回文偏離目標...
不過這段我文意不甚清楚, 所以算我的不對...

jasongg wrote:
一直"強調"自己的美國"經驗"...(恕刪)


您說要講出道理, 不是一直扯自己經驗如何...
那前面回文的各位大大, 不也都是在說自己的經驗如何嗎???
我從個人經驗中得知, 台灣義務役軍人的槍械技巧差強人意, 連用槍四守則都沒背熟的大有人在,
所以引導出我認為這樣的制度實在有欠周詳, 這就是我要講的道理...
還有, 我沒在台灣當過兵的事情, 我自己早就承認過了...
不過這並不表示我不認識台灣當過兵的人...
別人的經驗, 也是經驗吧???
難不成每個論文都一定是自己做的實驗, 而不能引用別人的數據???
另外, 我絕對不會認為有過外國經驗有比較了不起, 能讓我的講法變得有道理...
不過如果我今天要從經驗中舉例回覆各位的話, 我不講美國經驗我要說什麼???
我的經驗就是在美國得來的啊...
今天有位大大質疑我是不是只會玩玩具, 根本不會用槍...
我把我的經歷寫出來讓那位大大看, 跟我無法 "自圓其說", "強調自己有美國經驗" 有什麼關係???
在美國住過根本不會比較屌, 但不表示住過美國就不是人...
我只是不想做那種 "要說話前還要先表明立場已示公正" 的事情而已...
還有, 我說過我學槍的地方提供與 "特種部隊" 練習城市戰爭的訓練...
這是為了讓那位大大了解我曾受過的訓練...
說我曾經當過後備警察云云, 只是為了那位大大了解,
我曾經在極有可能動用武器的情況下工作, 以免大大說我是個靶場一條龍, 戰場一條蟲的西貝貨...
這並不表示我把軍隊以及警察畫上了等號...
不過這也算我這段文字文意不清, 所以可以算在我頭上...

話說諸位大大一直說我只會講自己經驗, 只會想像, 沒有佐證...
小弟不才, 卻膽敢請問各位大大: 你們的回文就不是自己經驗, 完全沒想像, 都有佐證嗎???
如果同樣類型的話你們可以說, 我不行, 那麻煩直接告訴小弟, 省我回文的麻煩...
lilteyang wrote:
好吧, 我的意見就是...(恕刪)


我不懂台灣阿兵哥的實力, 您倒是最懂我的實力...
也好, 反正是個死無對證的事情, 您要說步槍兵一定比我強也由得您...
您要我說我怎麼知道他們沒有強於一般人, 要我給出佐證...
很抱歉, 這點除了個人經驗之外我沒有任何證據...
不過您要不要給我一點他們強於一般人的佐證???
還是您說的就是一般常識, 不需要證據???
是你先提出我呼應你的話, 並不是我提出這樣的話你來呼應我的吧...如果你不要先把立場講死, 我會呼應你嗎


您說我不夠了解當兵, 我要反駁您: 我不懂的是台灣的兵...
那現在我們談的是台灣的兵, 你既然不懂, 為什麼又要一直說台灣的兵怎樣怎樣的...那不是很怪嗎

至少我回文都是呼應你所打的字佐證, 紅色是我回的...
當我們沒有東西可以失去的時候,我們贏的最多。
marcjacobs wrote:
是你先提出我呼應你的話, 並不是我提出這樣的話你來呼應我的吧...(恕刪)


恕小弟愚昧, 這段話的意思我並不是十分了解...
我只覺得您之前數篇回應中也舉了許多自身的 "看法" 以及 "例子",
跟我用的說法並沒有太大不同, 為什麼我一定要提出佐證, 您舉的例子都不用???
不過這樣下去, 好像會陷入無盡的輪迴...
好吧, 看來我所說的個人經驗您不接受成為佐證,
那我換這樣的方式跟您說, 看您接不接受: "我所接觸過的" 義務役士兵, 許多連槍字怎麼寫都沒學好...
連我這個一般平凡人都比他們會用槍... 這樣子的兵在其他專業技能上的修為能高多少, 我個人持保留態度...
這種說法, ok嗎???

還有, 為了不讓您誤會, 我先說明:

我了解您對於是否所有軍人都需要在輕兵器上擁有過人的技能這方面的立場十分清楚,
所以即便今天小弟我證明了我的確比大部分義務役士兵在輕兵器方面擁有較高的造詣,
仍然不表示我對於義務役士兵保衛國家能力的質疑受到您的認同...
或許當初我的錯誤就在於說出了我比義務役士兵會用槍這種無法獲得雙方共識的話語...
只是我沒想到我自認說話言之有據, 卻忽略了別人不一定相信我是這樣的人...
所以現在焦點偏離到了我是不是真得很厲害, 而不是原本的議題了...
(我好像示弱了??? 算了, 反正這一點再爭下去也是口水戰...)

另外, 我說我不懂台灣的兵, 您就真的認為我承認了我不懂???
之前也有一位大大問我為什麼要用疑問句來當肯定句云云...
可能我是讀文科的吧, 並沒有想到在 01 回文只能像寫報告一樣,
不能反諷, 不能隱喻, 也不能自嘲...
(為了不讓人抓小辮子, 自己先承認最後這一段就是在自嘲...)
"因為你把話講死了...加上你把二個不同立場的事混在一起了"

tks...

看得懂就知道差別在哪, 看不懂我也沒辦法了...
當我們沒有東西可以失去的時候,我們贏的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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