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姐妹間本來就是有能力的多負擔一點老爸說他過世後,希望遺產都留給我弟是因為我跟我妹狀況都還不錯但是弟弟因為跟老爸去大陸經商失敗回來後只剩一間房子所以我跟老妹也都沒有意見只希望老弟能東山再起少點計較,多點關懷...
如果樓主也是公務人員,這樣還說得過去因為只能有一個人請領.不是的話那樓主應該也有勞保津貼要妹妹把公保津貼拿出來平分,就不公平要分也是要把所有子女領到的津貼通通拿出來.這樣才說得過去自己家人之前是看誰勞保投保薪資高..就由他出面請領之後通通用來處理相關事宜..
你應該這樣想:你爸死了,留40萬算遺產,你跟你妹平分各20萬。妳妹公保補助,那是因為妳妹繳保費的合約所得,是補助妳妹辦喪事,不是補助你爸,更不是補助你。因為你們平分喪葬費30萬,所以你跟你妹各出15萬,你實際所得剩5萬。我所知一般如果有兩個或以上的人可以請領喪葬補助,都是以最高的去請領(如果只能一個領),然後看有幾個人可以領,就幾個人平分,沒喪葬補助資格的,就不分。
Juliansa wrote:C. 保險受益一般由保險受益人取得。D. 喪葬白帖一般用於支付喪葬費用。 簡單說樓主就是主張C=D吧但多數樓友包括在下我,都認為C與D無關但我能裡解樓主解不開的結從她過發文就知道心態在哪.很常爭一口氣..遇到這種事也不意外畢竟文字任人用輔助,是輔助(喪)事,還輔助(受益)人,是留了個空間一般來說都是以受益人本身為主.什麼事觸發保險支付,不適用也不限定款項的用途結論就是兩個收入應該都不錯的,為沒幾萬塊,搞的姐妹絕裂,還給玩法的一口飯吃但專款專用一詞用這裡我也是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