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ddy Y. wrote:內行的早就孤狗 看...(恕刪) 喔,我也估狗到了這,不就是個普通人嗎?怎麼可以蓋這麼高的樓呢?是因為關鍵字是五十歲?但是同時搜到了這個文章,我覺得這個女生穿皮衣的那張照片,我滿喜歡那個感覺的歐洲拍照
我會判斷不起訴最大的關鍵點是一開始批評原告遜咖的人士S,原告沒有告S是因為S將文字收回但是被告的的EQ遜咖言論大部分的時間其實也是躺在01資源回收區一般人並不會看得到但是樓主卻選擇提告這一點我就覺得也許這是有針對性與選擇性的雙重標準另外一方面, 因為愛面子而提告自己卻把被管妹回收的文章內容翻出來給大家看,然後再合理化自己的提告動機是一種邏輯上的矛盾總之 他們站在自己的立場都沒有錯互不讓步的結果只是共演一齣網路鬧劇而已
真的幫不了你 wrote:一開始批評原告遜咖的人士S,原告沒有告S是因為S將文字收回但是被告的的EQ遜咖言論大部分的時間其實也是躺在01資源回收區一般人並不會看得到但是樓主卻選擇提告 我的解讀是降S本就已經在滅火被告是提油再撥進去台語叫 跟話尾
oiio wrote:我的解讀是降S本...(恕刪) 反正樓主已經被告了這是事實但我還是覺得遜咖或是EQ遜咖沒有什麼大不了為這種字眼提告根本浪費行政資源如果遜咖能告,那肉腳能不能告?嫩B能不能告?娘砲能不能告?網路吵架居然要提告,我覺得不是男人該做的事
pyang3 wrote:網路吵架居然要提告,我覺得不是男人該做的事 我記得以前只要有人網路說要告一些網友就會說:要告趕快告,不要只敢嘴巴說要告既然都已經告了檢察官(或法官)應該會問雙方一個問題被告願不願意向原告道歉?原告願不願意在對方道歉後撤銷告訴?為了符合"比例原則"(公開罵人、公開道歉)通常也會要求這個道歉要在討論區上進行
..但我還是覺得遜咖或是EQ遜咖沒有什麼大不了為這種字眼提告根本浪費行政資源如果遜咖能告,那肉腳能不能告?嫩B能不能告?娘砲能不能告?我贊同網路謾罵不可取...但雞毛蒜皮小事就動用警察檢察官,甚至法院的資源....原告被告都輸了...他們兩個輸...說真的...關我屁事但放任這等小事繼續擴大...最後一定是公權力垮掉....累垮了
幾件事情報告:1.加黑名單是我的權利,目的是避免無謂的口水戰,而且我有權選擇討論對象我不會因為意見不同就加黑名單,真的無法接受的話,我建議自行開樓發表高見2.感謝很多朋友的打氣以及鼓勵, 單親父親不能不堅強的,至少我的心臟不是玻璃做的!3.目前正在找新工作,最近有一個很好的工作機會, 離家近待遇又不錯,方便我照顧小孩,但是今天雇主傳訊息問我有沒有前科,我該怎麼回答? 由於目前刑案案件正在審理中, 真的讓我很困擾!!!4.如果讓我錯過這個工作機會, 我該不該恨原告一輩子!?5.原告寫我"打人",這明顯不是事實, 是不是可以告毀謗?6.當然渴望不起訴啊! 誰想被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