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拉菲爾 wrote:
可是我剛剛問 他說...(恕刪)
不管怎麼樣建議你先閱讀
http://ifans.pixnet.net/blog/post/222429211
先穩定一下心情
其次要不要轉移筆錄地點
這部分感覺比較像是看警察心情
坦白說 住北部要跑到南部做筆錄
警察這樣搞我 我就會想辦法搞警察
怎麼搞 哪邊可以投訴 就找哪邊
全看你自己想怎麼處理
當然是建議先禮後兵
就說太遠 時間上也無法安排
甚至詢問 警察IP資料證據是哪來的
根據通保法 警察沒有直接性的權限
向業者取得用戶個資
軟硬兼施請警察不要鬧了
本署為提升服務品質,建立與民眾溝通管道,於勤務指揮中心成立「民眾服務中心」,24小時全天候受理人民陳情案件(02-23219011分機2001、2002),陳情專線通話時間為10分鐘,受理案件範圍如下:
https://www.npa.gov.tw/NPAGip/wSite/ct?xItem=44900&ctNode=12375
(三)檢舉-風紀:除員警涉及重大風紀案件外,一般性風紀案件,逕交轄區警察機關查處。
還有GOOGLE關鍵字
警察局-意見信箱
關鍵字
警察局督察室
你應該要找那個不願意轉移筆錄地區的警察
地區的相關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