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人家縫四針要賠二十萬
前面某些人也提到和解金額
一開口也都是一兩百萬
我不知道這些人開口要這些金額的意義在哪?
小孩子是無知的,賠多少錢對兩造之間的小孩子來講都一樣
開口要這種數目,目地到底是什麼
是想懲罰對方的家長?
賺一筆養小孩的基金?
拿來換新車?
多付幾期房屋貸款?
這些金額是依據什麼開立的?
每個人都認為自己生的小孩都是寶
是不是只要某人賠的起那些金額
你們的寶貝就可以再讓人多畫幾刀?
我認為錯誤已經造成
金錢賠償只不過是表現誠意的一種方式
我覺的樓主遇到這種得理不饒人的受害者
其實就跟走路撞到強盜或流氓是一樣的
這些人其心可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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