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iweik wrote:又不是關一輩子...(恕刪) 嘿, 你知道在歐美, 性侵犯要假釋需要經過心理醫師的檢驗和背書嗎??即使放出來是要接受終身監控的, 你知道嗎??如果經精神醫師確認他出來肯定會再犯性侵案, 是會"延長"刑期的.可不是時間到了就自動放你出來, 沒這麼簡單.而當電子腳鐐顯示你離開限制區, 是立刻會有警察來"逮捕"的,那是因為台灣比較喜歡來"半套"的, 明明"全套"比較爽.還有, 在西方, 受到確認是精神疾病導致犯罪, 是換地方關而已,從監獄換成精神病院, 由醫生來治療, 一樣有期限, 假使期限前完成治療,還是得待滿治療期, 若是治療期到了還未完成, 是會延長的.如果是終身監禁, 還有嚴重到會讓犯人一輩子再也看不到第二個人的監禁,就一個小小的單人牢房, 沒有放風的時間, 只有一個小孔送飯菜,連獄卒都看不到, 你能想像這種情景嗎!!別以為反對死刑, 反對鞭刑, 就沒有替代方案, 未免想得太簡單了吧.
neomanstein wrote:嘿, 你知道在歐美.....(恕刪) 歐美和台灣的環境 社會福利 生活水準......很多都不一樣他們可以做到這樣完善 背後付出的人力、物力、時間和金錢必然相當龐大如果台灣有錢 當然也可以這樣做問題是台灣做得到嗎 所以我說關一關之後放出來 繼續侵害 錯在哪了 ???而且照你這麼說也很矛盾 既然每個國家當初都有可能誤審 把小黃瓜當紅蘿蔔那怎能確定 強姦犯日後還會不會繼續犯案???心理醫生真的有強到不會誤判 ?? "動機"跟"執行" 是兩回事不是嗎?繼續把人家終身監禁?? 那這樣到底誰狠阿替代方案 請就現實台灣經濟狀況衡量好嗎??並請參考與我國等級條件差不多的國家作法我們罵日、韓、星 不文明 開倒車結果犯罪率和治安我們是最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