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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更新 結案 7-11 買家惡意不取貨付款 只有告他一條路


七零八落 wrote:
樓主的賣場明言規定
『我在賣場關於我還有佈告欄還有得標信都有告知7-11惡意不取貨付款,將依法提告,清清楚楚。』
那這位買家得標之後,不取貨付款,請問這是誰的問題?.(恕刪)

依法,要依那個法條??

引用錯誤法條,反而惹官司,得不償私,

提告是你的自由,後果就自己要承擔。
厲害 佩服 祝福板大

酸民別再來酸了

發啥文都能酸

哀
現在的酸民好恐怖,什麼樓都可以歪~~~~~~~~

APPEARCCP wrote:
現在的酸民好恐怖,什...(恕刪)


所以買方訂貨完成買賣契約,然後棄標違約,認為這樣沒有錯的人大有人在!這是什麼狀況......
小楊5311 wrote:
所以買方訂貨完成買賣...(恕刪)


就像部份人士說的也沒錯

沒雄厚財力,沒有多餘人手,就不要設到貨付款


寧可少賺幾筆也不要惹麻煩

難怪現在店家慢慢的把貨到付款項目移除掉


昨天看完整串,有以上感想

所以我剛剛去把拍賣上的東西拿掉貨到付款了

在下只是拿自己整理出來不收的書跟3C來賣

要是一直寄出又不取,損失運費跟時間還得自己取回...


光是我y拍跟沒屋頂加起來百來出頭評價,賣出次數十幾次
就有三次被下標後不理的記錄...

設定的評價跟棄標數只好一點一點提高限制
個人也支持板大的作法,我自己曾經也有經營小小的網拍
因為網拍也不是我的主業之一,所以也是儘可能人性化貼近買家的要求再做買賣交易
但我覺得買方故意不去取貨,這實在是一種很惡劣的行為
台灣的拍賣市場,近幾年雖然導入了超商取貨付款這種模式,讓人覺得買賣交易稍微多了些安全感
不過若買家不去取貨,手續費算在賣方頭上,60元不是什麼大錢
但日積月累,對於一些業餘的網拍賣家而言,也是一種無形的消磨
現在的網拍型態,都很透明化了,大家都會相互比價來比價去的
賣方也不是很好賺吧!!
所以不必要的開銷(買方故意不取貨,而賣方自行吸收60元),
對於交易的公平機制而言,對賣方是不公平的!

題外話
個人在掏寶交易累積到四個黃鑚,交易出入了許多筆
一直都走支付保機制,也搞不懂台灣怎麼導入不了這種機制
不管是代購,買賣高單價商品,其實都不怕沒保障
而且就算真的起了糾紛掏寶與支付寶有專線與專人在處理
這對買賣雙方真的是比較好的方式

PATRICK5168 wrote:
個人也支持板大的作法,我自己曾經也有經營小小的網拍
因為網拍也不是我的主業之一,所以也是儘可能人性化貼近買家的要求再做買賣交易
但我覺得買方故意不去取貨,這實在是一種很惡劣的行為
台灣的拍賣市場,近幾年雖然導入了超商取貨付款這種模式,讓人覺得買賣交易稍微多了些安全感
不過若買家不去取貨,手續費算在賣方頭上,60元不是什麼大錢
但日積月累,對於一些業餘的網拍賣家而言,也是一種無形的消磨
現在的網拍型態,都很透明化了,大家都會相互比價來比價去的
賣方也不是很好賺吧!!
所以不必要的開銷(買方故意不取貨,而賣方自行吸收60元),
對於交易的公平機制而言,對賣方是不公平的!

題外話
個人在掏寶交易累積到四個黃鑚,交易出入了許多筆
一直都走支付保機制,也搞不懂台灣怎麼導入不了這種機制
不管是代購,買賣高單價商品,其實都不怕沒保障
而且就算真的起了糾紛掏寶與支付寶有專線與專人在處理
這對買賣雙方真的是比較好的方式

...(恕刪)



60元不是什麼大錢
但在中南部可以買一個便當了XDDDD
我是不清楚
消費者能不能主張
我就買了之後 剛好不方便
剛好沒錢
剛好沒空
之類的

但是網站也有說
如果沒提貨三次會取消資格
如果一次沒提貨就得吃官司
那誰來保障消費者



又
剛好我自己5-6天前訂購了一件商品
商家遲遲未出貨
那我能告他嗎?
卡到不知道哪天才能出貨
要是我又剛好出國
哪才是頭大

唉,現代少數人連出張嘴溝通都不會?

開版寫的很清楚,他已經聯絡買家數次了,

你今天買東西,不是惡意不收貨,難道不應該打電話通知賣家一下?

小楊5311 wrote:
8月23日15:14更新
被告早上已經從台中來台北做筆錄,員警陳述:被告訴人承認錯誤,確有其事.

從台中來台北做筆錄車資都不只60元了吧!!
樓主真的給他一個大教訓了
支持樓主
名嘴只會消費別人的傷口,他們發言,我們發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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