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lonlabe wrote:這樣說好了。在美...(恕刪) 你怎知道台灣警察沒有業績壓力?????? 就是有~~而且,之前達成業績還可以有獎金,這就是變相的從罰金中分紅。後來覺得觀感不好,才修法。說道檳榔西施那件事情。你覺得警察對一位檳榔西施過肩摔,不算是過分嗎???據說那次他要取締該名西施太過暴露,但看過影像的我覺得還好啊!! 他怎不去車展或是電腦展,對show girl 過肩摔呢???欺負人家勢單力薄的弱女子吧。mitchelskuo wrote:你會不會太擴大解釋啊...(恕刪) 或許獨居老人的問題是需要由社工去輔導,但是警察如果有例行管區之責,總是可以通報吧。台灣很多情況是,哪裡有需要幫助的人,但我們都不知道,直到他出事,鄰居看他久未出現,才報警。家暴算是社工該做的??? 那要不要報警呢???? 抓猴都需要警察了,關心居民不能是警察的權責嗎??
早就可以解決的問題台灣摩托車已經是日常交通工具開放十六歲可以考照可以考照,真的違規就是開單不用追~~大家都是無照就再騎了~~~~~~~~~~~~~~~~~~~~~~~~~~~~~~~~~~大家可能沒被警察機歪過我就有過因為家裡附近有人被搶劫那天我下課回家,都快到家裡地下室因為穿黑色雨衣(很冷)兩台摩托車警車包圍硬要我舉起雙手我問幹嘛????硬說我剛剛不是有經過哪裡又哪裡~~~對阿我回家路線搜我身,還要我回警局配合調查挖勒,當然不要阿,開玩笑,就在那邊吵,後來鄰居出來說我住那邊硬要開我一張闖紅燈..............那時候傻傻就簽字了現在看到警察我會有恐懼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