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店家有它出租腳踏車的規定,你不能擅改人家出租規定,同時,你不滿意可以不要租,沒人強迫妳!!2.車子租了後,輪胎刺到釘子破風,本來就要賠償(出租條文上有寫的清清楚楚)3.事情發生後,不針對事情本身在處理, 只會把焦點轉移到"態度" 上..4.最後可能像之前網友說的, 會推說自己有病,才會一直吵態度...PS:出租條文上清楚都寫著相關規定,妳不滿意,可以不要租!! 整件事情就是個人主觀意識放大的極緻的現象..
打電話去問一下店家店家應該還滿樂意私底下提供資料讓鄉民們搜索的今天就算店家一開始態度不好就算輪胎破掉要消費者負責這兩點不是每個人都接受但後來店家也想息事寧人也做了讓步這樣還把影片PO上網實在還滿沒水準的...一定要咄咄逼人就是了??
當天事發時都沒有看到的人嗎?我也好想看態度姐真面目哦我猜想那個什麼小明與態度姐一行人可能有什麼強力後台吧不然為什麼新聞現在都沒在撥了應該像其它新聞一樣每2小時撥一次讓更多人看到找到她們這群人的機會就更大了
這是她撤片前有網友存下來的證據在youtube罵老闆瘋狗,已構成公然侮辱影片中不見其舉證店家是否疏失,反而威脅店家"po上網你這家保證倒",明顯是惡意po網影響店家名聲,,誹謗罪確實成立我也是查過才知道的^^發表一下個人淺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