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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拍賣算詐欺嗎? 請懂法律的人進來幫幫我.....

我找到了,不過網站上沒有說他要到場幫忙使用金卡;這樣的話,
我每消費3000元,可以使用一張500元折價卷;而折價卷是用5000元買來的,
5000/12=416.67元;等於我消費了3000元,只少了83元的折扣.
XXX,有人會買嗎?
chiang:另外是那個豬頭說我要穿內衣的? 你嘛幫幫忙,雖然01沒有收視率的問題,但是好歹也要顧及社會觀感好嗎,別作出一些不好的示範

lasthero wrote:
就算是我商品資訊寫的有落差
也不會是詐欺的行為
因為我的確是有把圖給附上去
我不相信一般買方不會去看圖
反倒是沒有圖的賣場比較少受到買方的青睞
這是我長期在Y拍交易的心得
因此我不認為我有構成詐欺的行為
這只是商品名稱認定的問題
而且我甚至還讓步說可以提供我的會員卡
這樣不僅沒有餐券使用的限制
甚至用餐時還可以再有折扣
已經算是給他很大的方便了
因此我現在懷疑對方的動機
是真的單純消費糾紛
還是另有企圖?

還是詐欺喔…
看圖通常是看品像、一堆密密麻麻的字
圖片那樣拍,沒人真的會去讀的
況且… 您敘述有寫說"詳細規範請參考圖片,同意者才下標"嗎?

就算提供會員卡好了
你每次吃飯還要聯絡一個陌生人跟他借卡…
整個就心情不好了吧
不要說什麼自己也要花時間拿卡給人家,因為那是您拍賣敘述的疏失造成的問題、本來就應該自己負責不是要買家負責

基本上這買家也蠻倒楣的
拿著"餐卷"去消費
當場應該是丟臉了(搞不好還有朋友在場)
回來要求退貨,還被賣家懷疑他的動機…

失去快樂 wrote:
啊!~別走啊~板上有...(恕刪)


我沒收到pm耶.

基本上樓主已經違反
消保法第19條規定:「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7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光這條買家不用跟你囉唆什麼要退就是要退

lasthero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
我本身...(恕刪)


買家就感覺遇到騙子,

有人會感用騙子的會員卡嗎....


*當我自己努力過,才發現自己也不過爾爾*

lasthero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我本身是...(恕刪)


拍賣的圖片沒人會看得那麼清楚,都只是看一下是不是那個東西
誰還會去仔細看裡面的小字,而且字小成那樣實在很傷眼
感覺這跟路邊標示99元旁邊再加上極小的+1是一樣的嘛
猛一看根本看不出來3000元才可以折抵500元的限制
有這種限制會要的人就少了
難怪人家會認為你詐欺
重要事項本來就應該清楚註明
說明不清,該退就要退
應該只是賣買雙方的認知錯誤
談不上詐欺啦
這種上法院
檢察官會要求和解
所以
嫌麻煩 就退錢囉
不然 就等上法院吧

ioiocon wrote:
剛剛看一下,的確是樓...(恕刪)


剛剛看一下,的確是樓主不對

You made the buyer confused
這絕不構成詐欺, 但樓主也只能乖乖還錢, 因為這是消費糾紛, 就消費糾紛來看, 當時買賣契約(含拍賣網頁內容)並未提及使用樓主金卡, 也就是買賣範圍並非含蓋金卡使用, 但使用餐券卻須要金卡, 因此該買賣契約勢屬無效. 樓主一定會被要求還錢. 何況消保法有七日鑑賞期的規定, 論法你一定站不住腳. 不要再說什麼你會怎樣怎樣讓對方方便的話了, 出來做生意就是要面面俱到, 就算對方真的想搞你, 又怎樣? 是你自己挖了一個洞讓自己跳, 怪誰? 下次小心點, 面對消費者本來就要盡量準備好, 這叫服務, 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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