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leric wrote:
店家要取消定要應該通...(恕刪)
遲到白跑?
那為啥要遲到?
店家要通知?
你搭大眾運輸工具遲到要不要通知你
你上課遲到教授點名要不要通知你
你面試遲到公司要不要通知你
你看病遲到醫生要不要通知你
你看電影遲到電影院要不要通知你
自己都不把自己的權利維護好
還要怪對方都不通知
你當只有那16人是人
其他在後面等的都不是人嗎
realeric wrote:
辛辛苦苦考上抬東大學...(恕刪)
得不到尊重?
今天已經跟別人約好時間的就是那16人
今天放別人鳥的也是那16人
連自己都不尊重自己許下的承諾了
有何資格要別人尊重他們???
就因為他們是國立台東大學
所以就算不尊重別人
也要求別人必須尊重他們?????
別說笑了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