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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人次搜山51天找不到人,山友兩天卻找到遺體(登山經驗談)


心靈奧客 wrote:
兩百多次應該也已經是...(恕刪)

剛剛google一下 已經有人說到五百次了~@@
我不是大大 想大大或是看大大的話請去廁所!謝謝!

香酥雞 巴比Q wrote:
分享一個多年前看過的...(恕刪)


這棟樓爬完讓我了解到許多山難故事

有推薦的書籍嗎 巴比Q

GLD wrote:
已經有人說到五百次了...(恕刪)

我等下次遇到再問他本人好了
如果他家人真的像記者所採訪那麼不理性的話,把一切責任都歸咎給救難隊

就算這次救下來,那下次呢?

輕率無謀又獨自涉險才是主因吧

之前有個女大學生也發生類似的情況,結果第二次就沒那麼好運了

那請問第一次救難隊冒著生命危險去搜救的意義何在?

他們的命才是命,難道救難隊的命就不是命嗎?

- 個人的行為才是影響自己生命最大的原因,所以請為自己行為及生命負責 -

爬山的阿光 wrote:
獨登,並不一定危險!端看你有無準備好(器材、心態)...(恕刪)

我覺得最重要的心態是『知所進退』...
轉載:

四月十九日(週二)住在新店的黃國書和夥伴林日財先生帶著博崴的上衣及台哥大SIM卡,並準備了十天糧草及搜救計畫入山搜尋,第二天發現博崴有沿途以折斷樹枝方式標記方向,於是依據此標記及地上的腳印方向前進,並不時的與博崴的女友電話聯絡,以確認他與博崴最後通話時的背景聲音,最後找到了斷層峽谷處。



該峽谷分三段落差岩層,黃先生及林先生運用繩索垂降到第一段的落差岩層,再用望眼鏡向下勘查,發現有帳篷睡袋在下方,緊接著與我先生George聯絡,確認與博崴所攜帶的物件其顏色是吻合的;緊接著要下去的第二段岩壁,除落差近五層樓高外,兩側岩璧陡直完全沒有著力點,因此又攀爬回原處,再沿峽谷邊下切到海拔1460公尺處,再運用爬山工具攀爬到海拔約2000公尺處找到了博崴,當時已近下午3:30了。



整個找到博崴的過程只能歸功予黃先生的專業及熱心,並不是如仁愛警分隊所言:「被登山客意外發現」的。再者,某報社報導內容:「....發現時已是白骨...」並不正確,實際上博崴四肢體膚完好,只是瘦了很多,(可參考法醫及檢察官的報告書)。

我們要問的是,此次找到博崴的搜索區塊路線,在事件發生初期即已列入搜救重點,警消宣稱投入大量人力搜尋,卻無所獲;如今竟以「登山客意外發現」之言來抹殺專程協助搜尋的專業人士之功勞與熱忱,請問良心何在?




再者,黃先生並非一般登山遊客,他是多次山難搜救英雄,由「登山補給站」網頁可看到部份事蹟的記載。黃先生全名是「黃國書」,家住新店,外號叫「阿諾」,
爬山的阿光 wrote:
獨登,並不一定危險!端看你有無準備好(器材、心態)
。...(恕刪)

這次事件裡頭的張同學,獨登白姑,他的智識,準備,信心,或許都不亞於你。
但如今只剩一具冰冷的遺體•••••

一顆落石,往頭上砸下去昏迷。
一個失足,跌到山谷裡骨折。

這類意外,一個人在深山裡,你只能保佑燒好香不會這麼倒霉,還能怎麼準備?
之所以叫做意外,就是在準備下的意料之外。

結伴登山,出了事旁邊還有個人,就算不會處理,至少可以幫忙通報。
獨自登山,遇到了這類事情,就只能聽天由命了。

我不否定獨登(我大部分都是獨登),但是不用因為個人喜好,就刻意去忽略它的危險。

面對大自然的力量,人除了保持尊敬去親近它,實在毫無任何施力點,去與之抗衡。

辛苦的打字,只是為了充實資源回收桶的容量~~
osamu wrote:
我覺得最重要的心態是『知所進退』...


+1


更好奇會獨登的人是什麼心態?
是都準備好了?還是打算出來還的?

千年之夢 wrote:
私立中山醫學大學應用...(恕刪)

以後沒錢就去山里躲起來, 家人就有國賠了
樹大必有枯枝,人多必有白癡

香酥雞 巴比Q wrote:
一顆落石,往頭上砸下去昏迷。
一個失足,跌到山谷裡骨折。...(恕刪)

我也多是獨登...
所以我一定會使用兩支登山杖前進,
我也被那兩支登山杖救了好幾次~~都是差點墜落山谷...

結伴而行的確會多一份照應;

山上遇到山友,我大部分也都會盡量同行。

我也曾在北插遇到01網友一同登頂~~他們三個是為了看山毛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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