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威商人酒駕400公尺 法院裁罰8萬歐元
<大陸>一男子拒不接受酒駕檢查 拖帶交警36米領刑12年
南京法院副院長解釋醉駕撞死5人無期徒刑 (王建強撞一個判死刑)
阿穆隆酒後超速駕車 將面臨最少4年刑期
美另類判決 酒駕撞死男童 180天刑期分10年坐牢
在台灣撞死人重判2年半, 判得真是重啊....
陽間無能, 只能靠陰間審判
酒駕撞死人不肯賠脫產牽連3人 10個月全死
其實法官審案,還是有自由心證模糊空間的,
真的很公平嗎 ? 遇權貴沒有轉彎嗎 ?
我想大家都心知肚明.....
你說依法判決我沒意見,
重點是遏阻效果如何呢 ?
如果沒有遏阻作用, 司法難道沒有檢討改進空間嗎 ?
你說這不是檢察官和法官的事, 我懂
但對百姓民眾來說, 這就是國家政府的事, 你那個單位或是立法要搞定那是你家的事,
但政府就是有義務要還民一個沒有恐懼的生存空間,
你們有看到政府在努力嗎???
這麼多年來, 我看到政府最努力做的事就是選舉......
督促立法院、甚至是逼迫立法院,趕快修法、或是重新立新法,來重懲酒駕肇事者
這種事情,無關政治、無關藍綠,就只是要維護基本的社會公理與正義
我很希望可以發動連署
甚至為此發動集會遊行抗爭都值得
政府官員和立委諸公們這些人,就是要用強大的力量來逼迫他們、嚇到他們
他們才會乖乖地做好自己該做的本分,趕緊來修法或是立新法
當然也希望扮演第4權的媒體,可以共同來響應與督促
想當初,有一位姓柯的媽媽,因為兒子騎機車車禍死亡,所以為此長期一直在立法院門前靜坐
後來立法院才因此通過「機車強制險」的這個規定
一位媽媽的個人力量,在當時就可以受到重視與響應,而督促了國會立了新的法條
所以如果針對酒駕肇事這件事,用多數人的力量來強力催促
我相信還是有很高的希望可以逼迫國會來重新立法.........................
真的是該發揮民間力量的時候了~~
至少不要讓那位孝子白白的犧牲
希望藉由這次這位孝子的犧牲,來換得真正對於酒駕肇事者有更強大的刑罰嚇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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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乾脆角色互換好了:受害家屬喝醉酒開著賓士車,叫哪個老外騎著機車,一樣從後面撞下去,受害家屬一樣不認錯,讓老外倒在血泊中,看這個死老外要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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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覺得既然國雖有國法,但不足以保障小老百姓平安生活的小小要求,
那麼........國法?那是去你的國法;我家另外有家規!就算只判2年半,沒關係,叫死老外出獄過馬路時小心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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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錯,還有餘地;抓到了還認為沒錯,那就罪無可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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