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8

護花奪槍誤殺人 判3年--- XD... 法官的意見有點扯...

後藤又兵衛 wrote:
你打過架嗎'你當過兵... 忠貞496(恕刪)


學長你好,忠貞588


biss0220 wrote:
因為不能冷靜處理
判過失殺人 不是很正當嗎?
只有 頭部 和心臟 才是人的致命傷 打其他地方是不會嗎
朝腦部開槍
當時 檢察官還以殺人罪 7年 起訴耶


你有用過手槍嗎?看謎片那種不算喔,看你前面的回覆都你們大人
什麼的可能還沒當過兵吧?先去開幾槍然後回來報你的靶紙成績再
看看你說的"打其他地方"吧.....
衷心希望法官遇到相同手法的歹徒,然後再示範給我們看看....
s5834130 wrote:
先去開幾槍然後回來報你的靶紙成績...(恕刪)

當然是無法瞄那麼準,但若以上半身、下半身來區分,
這個目標範圍夠大了吧!所以護花男是故意的。

不然我以後想要殺人,就帶女朋友出去,
說對方要欺負我女友,護花心切 不小心 OOXX...

反正對方都死了,隨便我怎麼說。
只看了五頁沒力氣爬完全部文章
心中想法只有一個~~
那位男性施主家境應該不好~~
沒錢請五、六位律師幫他辯護
所以才背叛防衛過當
這裡應該沒有人會質疑防衛過當

但是判三年又是另一回事了,我想這裡大家也都覺得太重!!

即使如新聞所說,或許判個緩刑或者一年以下,會比較合情合理!!

只能怪法官腦袋裡裝的都不是腦漿!!
法官要求打手腳,或許是強人所難
要打一個讓對方失去行動能力的部位(打下去不會當場死亡的),難度就低很多了吧

法官要判防衛過當,問題不大,判多重
那是律師功力的問題,顯然該犯沒有找到一個好律師
蘋果飯 wrote:
法官要求打手腳,或許...(恕刪)


法官加油!

再這樣下去
我們快比野蠻的大陸落後啦:
==============
刺死淫官案 鄧玉嬌當庭釋放
民眾批判詞自相矛盾 證人和物證從未呈堂
http://hk.epochtimes.com/9/6/17/101465.htm
各位大大 如果對圖示有興趣,請參考『1977 她的眼睛像月亮』http://www.youtube.com/watch?v=YgCiXDLIj6Q
蘋果飯 wrote:
法官要求打手腳,或許是強人所難
要打一個讓對方失去行動能力的部位(打下去不會當場死亡的),難度就低很多了吧

法官要判防衛過當,問題不大,判多重
那是律師功力的問題,顯然該犯沒有找到一個好律師

台灣的法官很奇妙 - 砂石車撞傷人再倒車把人壓死算沒事. 自衛奪槍失手把歹徒打死就要算有罪. 歹徒殺警也可以判無罪 ... 有的時候真的懷疑執法的就是黑道!
讀書人的筆有時候比刀槍傷害力更大....

這件事或許就是這樣的例子.....

此例一開往後出門在外...

遇聚眾打人的要乖乖當沙包...被打死了活該!!反正聚眾打人的也關不久!!

萬一還手不小心把人打死...那你還要被判殺人罪!!

將心比心!!當法官自己遇到那樣的情況又如何??冷靜的當自己是葉問??

大喊你要打10個嗎??

遇到要強暴的...不知道法官自己遇到又如何???

如是自己~既然無法反抗就好好享受嗎??萬一反抗還有可能背上殺人罪!!??

如是親人朋友~就當看現場A片嗎??因為反抗有可能會背上殺人罪!!??

well....Welcome to Taiwan!!

三貓之僕 wrote:
法官有沒有想過,不反抗的話
男的被打死,女的被強暴
...(恕刪)


法官會說又沒發生不列入考量
  • 38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38)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