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ic880518 wrote:
借著這篇文章我我來大學教官來自首!
以前唸大學時,有一天停機車位置沒有依照學校規定的位置停,結果機車被教官鎖大鎖.
我一看到機車大鎖被鎖不囉嗦,跑到實習工廠跟技工借手工鋸把鎖鋸掉,把鎖的屍體丟在草叢裡!
機車被鎖的當下以為是人家惡作劇或鎖錯大鎖,過了幾天教官在朝會上宣佈有人破壞他鎖的大鎖我才知道是教官鎖的.教官真歹勢,鎖是襪台耶...(恕刪)
這教官居然連車號都不會抄
是看不懂阿拉伯數字還是腦殘?
果然是當教官的料

chillymanmk2 wrote:
我也不了解,在網路上...(恕刪)
空白 '' wrote:
大家都低頭
那...(恕刪)
Shadyside wrote:
好就算學生有遵守校規責任好了
所謂國有國法家有家規
學生騎機車屬於家規
學校最大限度是記過
如果發文的人在不爽說他有駕照但是被記過..那還有得談
或者說他車子停在校內那也還有得談
但是今天不是
教官鎖車屬於國法
被鎖者有權力告他
現在的情況下雖然大家都不爽18歲剛考上駕照的學生騎車
大家推測他是年輕血氣方剛可能出事
大家看不爽青少年沒禮貌或是炫耀等等
問題是沒人可以奈何得了他...看不爽跟去鎖他車是兩回事
我也很看不爽年輕小鬼開名車炫耀載辣妹
不過這代表教官可以鎖他車嗎
法治社會,一切依法行事
別因為自己的愛好就合理化一些犯罪行為
夜雙華 wrote:
少年耶.火氣很大唷=...(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