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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看新聞..悶狗事件波利士大人被提告了

諾基亞西門子 wrote:
我還是搞不懂翻遍刑法...(恕刪)


不是有提到按鈴申告的是隻狗掌嗎.....
那律師我想八九不離十
一念天堂、一念地獄......所以我可以是天使,但也可以是魔鬼!!
挖賽~
那~檢察官跟法院要找通狗語的通譯
因為訴狀要用狗語來寫
諾基亞西門子 wrote:
我還是搞不懂翻遍刑法...(恕刪)


當一個人想告另一個人,是不需要對方一定要違反什麼法律的。

只是告是一回事,告不告得成是另一回事。
諾基亞西門子 wrote:
用狗爪子去按鈴...(恕刪)


狗爪子..按鈴

那隻狗...

是當事人...
諾基亞西門子 wrote:
說到狗爪子~又讓我想...(恕刪)


也許相反啊...
b1133 wrote:
怎不是對車主提告呢?...(恕刪)

看來愛狗團體跟人本集團都一樣
眾人酸~~~
可能賺太多錢良心不安才要多做
碎玉軒沈眉莊妳會想嫁胖胖的男生嗎?就像肥肥的蔣大!!
adoo wrote:
提告是對的
不提告以後類似事件就只能再讓狗悶死在車裡。


你還真敢講咧
如果真有這麼崇高的目標
那不要只找警察麻煩
要就當天在場的通通有份
人多一點
更能喚起大家注意


adoo wrote:
提告不代表有罪,
但如果判有罪也不會太重,但可以讓以後這樣的問題得到一個處理的方式(應該要破窗救生命或無罪的不應該)

什麼叫如果判有罪也不會太重?這種話你說的出口
是!應該要尊重生命
但是只有警察嗎???
其他人都不應該嗎???
不然為何只告警察??
DiabloIII wrote:
你都麻煩我了當然ok...(恕刪)



我...........可以報名嗎?

我的1克拉鑽石購買証明都準備好了......
RX99 wrote:
你還真敢講咧如果真有...(恕刪)


你才真敢講
警察身為公權力執行者,見死不救,本該被告
另外依你邏輯
以後搶劫案發生,圍觀路人都要告???
報警者沒跟著上去抓強盜也要告???

huang123 wrote:
你才真敢講警察身為公...(恕刪)

你才真敢講
哪條法律授權警察可以不依法執行職務
破壞民眾的財產去保全另一個財產

公權力~抱歉喔~那不是警察的職務
那是農委會的職務
不要跟我說桃園農委會管不到
各縣市政府也有農業局可以去管的


要告瀆職~請先從桃園縣政府農業局開始

連權責單位都弄不清楚~還告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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