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nhill978 wrote:\請問我今天招誰惹誰...(恕刪) 我建議提告, 這不是浪費司法資源,有時候有些人真的不受點教訓永遠大錯不犯小錯不斷(嘴巴亂講話)請勿辜息這種人, 這樣一點都不浪費司法資源,員警立場與您不同, 請您堅持!至於勝不勝訴,已經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讓大家看到案例自我警惕, 免得家裡收到傳票, 跑法院
雙子貓 wrote:我個人是挺同情樓主,被罵了卻沒辦法討回公道。雖然只是小事,但還是有被侵犯的感受。如果所有人都認為「網路暱稱對罵,罵得再難聽都不會有事啦」,一起大亂特亂,這絕對不是件好事。但話說回來,如果勝算不高,又有小題大作的疑慮的話,那也只能算了。..(恕刪) 認同並非所有網路漫罵的案件都不會成立還是有原告勝訴的案例
小田0216 wrote:認同並非所有網路漫罵的案件都不會成立還是有原告勝訴的案例 網路誹謗、公然侮辱,會成立的當然多的是只是,case by case以本欄來說,幾個重要的構成要件的強度,都遠遠不夠既然已知最可能的結果,也只好勸欄主不要去浪費時間及金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