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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或者是說肢體接觸、溫情拉扯)的那位路人是否有錯,早就沒人關心了!
反正現在台灣就是這樣,法律上、生活上的對錯完全是看政治立場、個人好惡!
上頭都是這樣搞的,更何況一般大眾呢!
vaca02 wrote:
新聞點我
這一則新...(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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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meman01 wrote:為什麼,看笑話的人和蘭營...有什麼關係。
又一個帶有色眼鏡看世界的人。
把那些將顏色帶入社會的人丟開,台灣是美好的。...(恕刪)
如果心中有法律 , 公理與正義 ,
那麼無論是誰遇到這種事, 我們老百姓都應予以譴責 !!
無論受害者的政治立場 .
不是嗎 ?
何況受害者曾做過什麼罪大惡極的事嗎????
你們這些在此事看好戲的人 , 都沒有立場哦..小弟不相信的啦...


其實也沒什關係.
今天別人怨沒有公理 , 而你看別人好戲 .
明天你就可能怨沒有公理 , 而別人看你好戲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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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ifan wrote:這個社會真是變了...暴力事件居然是高興的人居多
現在就算是我極度厭惡的馬先生被扁,我也高興不起來!只覺得社會病了~
最近那麼多的社會事件是怎麼來的?.....(恕刪)
norifan大大您好 :
小弟認為那些在此事件高興的人 , 大多是只有立場 , 沒有是非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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