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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可怕,「日本第一個未滿十八歲判死刑的案例」

http://blogs.myoops.org/lucifer.php/2009/06/04/deathsentence#more531
我有在連結往下多看一下
雖然看得有點痛苦...常常字體大小12跳到36、用一堆驚嘆號...

覺得這個比較誇張...
聯合報【聯合報╱記者白錫鏗/台中報導】 2009.03.29 03:35 am 的報導。
台灣從2005年開始,至今已經連續四年沒有執行過任何死刑。
這些被確認「罪無可逭,應與世永久隔絕」的罪犯們,截至今年三月為止,共計有32名已經判決定讞「窮盡一切可能,最終求其生而不可得」仍未伏法執行。

因為,連續的兩任法務部長(王清峰、施茂林),即使他們職責就是簽署已經判決定讞的死刑執行令,還是因為個人理念,拒絕簽署死刑執行令。

我國目前的法務部部長王清峰,在2008年5月11號接受中央社的專訪時指出:「現階段身為法務部長,礙於法令規定,若不執行死刑,自己也會觸法,但簽下死刑執行令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心裡會不安。她將陸續與民間廢死團體聯繫,討論因應方案,不會妄下定論。」

我想至今王清峰是沒有受到任何議論處罰的...
所以王清峰和死囚一起享用我們的稅金...活的好快活
冤獄17年半 黑髮壯年成白髮老翁
連結
17年的冤獄~好險因為沒死刑, 否則就冤死了
如果死了, 大概也沒人會幫他洗刷冤屈了
JimyKing wrote:
冤獄17年半 黑髮壯...(恕刪)



如果沒有死刑 那維護人類社會法律秩序最嚴重的懲罰是什麼?

永遠不得假釋的無期徒刑?

如果我們廢除死刑 那配套措是什麼?



qoi_iop wrote:
不要浪費資源一直爭論是否要廢死刑
也不要浪費資源關犯人一輩子
我支持另一種方式

就世界各國合作成立一個惡魔島吧


龜山島是個不錯的選擇,把罪大惡極者丟進去仿效日本漫畫大逃殺,順便把軍隊帶過去訓練一下打靶 埋地雷 丟手榴彈

犯人能存活個十年就給他重生的機會吧,死刑跟無期徒刑都可以廢除了,反正殺個十年過著原始生活,如果還活的好好也算他厲害了,這樣人權團體沒話說吧?
ilovegiraffe wrote:
那是要判死刑前先擲筊嗎?...(恕刪)

這個中肯
.
.
.
笑筊...死刑
無筊...再來一次
醒筊...追加1次死刑
部落格 http://lilithgo.pixnet.net/blog 電腦 布袋戲 acg 都可以找我聊

neomanstein wrote:
看過納粹怎麼興起,到最後怎麼屠殺猶太人。


反納粹化、反國家極權化跟死刑之存廢有必要綁在一起嗎?

如果納粹興起了,就算沒有死刑,也會發生國家機器殺人的現象。


neomanstein wrote:
相較於國家的集體性暴力,殺人犯真的是相當輕微的影響


又來了,你女兒若被先殺後姦、再殺再姦,再來談影響是否輕微吧!
重開比較快 wrote:
犯人能存活個十年就給他重生的機會吧,


在那種環境下還可以存活十年的超級物種 應該要抓起來研究可控制的生化戰士

研究完成之後再派去中東殲滅恐怖份子 或是派去大陸暗殺異議人士
對啊
怎麼都沒聽說過人權團體的成員他們的家人被害的故事?
是因為「善有善報」嗎?

bulldog2005 wrote:
只為了神要證明他的信心,讓他經歷這麼多的苦難?

太over了吧?

扯遠了...sorry.


有沒有看過「魔鬼代言人」??
裡面由艾爾帕西諾演的「路西法」就有說:
神?哈!神是個虐待狂!讓你看想了又不准看、看了又不准摸、摸了又不准吃、放到嘴裡還不能吞下去。」
「把人們放下去受苦受自己在上面看得哈哈大笑然後又說『這是考驗』。」

所以啦!神是很主觀的
還是說被虐狂才有資格上天堂??
kshs22 wrote:
雖然說身為律師要替委託人辯護, 但是可以扭曲事實到這種地步嗎?...(恕刪)


那不然律師要賺什麼?
Existence exists、Consciousness exists、Existence is Ident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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