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看似簡單的追悼會 其中有沒有消費鄭南榕先生 不知道
民主先峰 言論自由 但是 其後追隨者有沒有將他真正的意義流傳下來 不知道
言論自由是對等式的 而不是分所謂的 高或低
一件事要放大 或是 擴大 也是看是否有人操作
要幫人戴帽子 也要看 會不會戴 不是用污名就可以
這件事 葉菊蘭 小姐並沒有 在媒體 作出很嚴利的說法
不知道 沒有在現場的人 可以做出比 事主跟詳細 或是擴大說法嗎
言論自由 的真意 是表逹自我 但不是否決他人
言論自由 代表的是對自己的言詞負責..
以上 是小弟的個人觀點
對任何的事不要帶入自己的情感,對自己的事當作別人的事來看待,這樣就可以很理性的把問題解決
"盤查主辦的女網友SATURA身分"
不過好奇的是 女網友SATURA 就是楊惠茹丫
為什麼不直接寫楊惠如呢?
這樣的寫法就有點誤導 讀者..
今天如果是謝長庭 先生 旗下的影子政府辦的活動
主辦人 楊惠如小姐
被查問是否有後續的遊行活動..
我想一般的讀者可能就會有不同的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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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新聞在說的就是楊小姐辦的網聚被查問
你發這個文章的主題 也只想要討論這個而以
試問 如果 一般警察接到有線報 有人在網聚要對某某 人不利
或是某某網聚有問題 也是會去盤問
不然那些homepa 是這麼被破護的
如果你真的想要討論 是不是網聚 就一定會比警察盤問
那我可以說只要有人通報就會有人去
是不是自導自演不知道
因為一般這一類的活動 如果沒有人說應該也沒有什麼新聞價值 也不會有人去報導
不知道 這樣的回答您還滿意嗎?

以上是自由時報的照片
那個女的是楊惠如嗎?? 你應該認的出來
對任何的事不要帶入自己的情感,對自己的事當作別人的事來看待,這樣就可以很理性的把問題解決
碰到惡警臨檢請參考下面連結:
論臨檢與民眾權益
一、依釋字五三五號解釋,你有權要求警察:
(1)出示證件;
(2)說明自己為什麼被臨檢;
(3)作成書面的處分書。
二、依釋字五三五號解釋,如果警察有以下的行為,你有權拒絕配合臨檢:
(1)沒有說明你那裏可疑,也沒有說明你已經違法或即將違法,卻對你實施臨檢;
(2)沒有設置臨檢站,或者臨檢站沒有設置明顯的告示牌;
(3)不是為了查明你的身分,卻要你配合前往警局;
(4)臨檢的手段超出合理的程度,甚至造成財物損失;
(5)要求搜身、搜皮包、搜行李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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