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做任何違法或有損公司的事,只是公司覺的我能力不達他們要求吧!我的第一份工作也做了兩年多才離職也沒這個問題,而第二份工作是不同的工作內容,所以我想只我是不適合這個職務吧,但我的新工作又是不同的工作性質,我只希望能順利報到,不要因為上一份的工作的離職原因影響到,所以才在想要怎麼辦會比較好~
應徵新公司時有講上一個公司為何離職嗎?離職證明,講說因為要領失業金就好了啊...只是妳應徵如果沒提這件事...事後再補講感覺很奇怪...好像自己心虛收資料的應該是人事,跟妳主管沒什麼關係吧= = (還是妳部門就是人事)所以應該不會沒事回去問妳前一個公司為何要離職...就算問了好了...人事會再主動跟妳主管報告一次? 也蠻奇怪的...就算跟主管報告了...主管應該也不會因為妳之前公司覺得妳表現不好而叫妳走吧...至少會看妳的表現...所以新工作的表現比較重要...
我是說公司營運不好所以裁員,實際上公司也是營運沒有很好的小公司,可能想請比較廉價的員工吧,而且我也是因為想請領失業補助才請公司開的,沒想到新公司還要繳,所以我在想是不要交服務證明比較好,還是就交離職證明好PS.新工作不是人事部的
就交上去就好了,當初人事在面試你時有說被資遣不能來上班嗎??都要去報到了,薪資與職等都談好了,會因上一份的離職證明有資遣就再重談??基本上你的新老闆也沒那麼閒去你人事拿你的離職證明來看.出來工作,不要忸忸捏捏,記住,臉皮厚天下無敵
小辛 wrote:附註:我每次離職,都是被挖角的,那~~~~離職證明要寫「被挖角」嗎?...(恕刪) 強者我朋友就是在履歷表上寫得一清二楚.待過不同的上市櫃公司, 寫的離職理由是: 公司倒掉, 升遷問題, 被挖角, 不想去大陸, ..... 之類的.結果現在在半導體某領域的龍頭公司當經理.結論是: 如果人家要用你, 除了賣主求榮之類的事之外, 想要用你的公司, 就是會用你. 離職原因只是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