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saico wrote:
目前..消防法規上....(恕刪)
先聲明!!
我沒有針對你!!
我只針對你說的浪費資源!!
任何生命存再都有他一定的意義存在!!
如果我們可以挽救的!!我們或許可以盡力!!!
夢心痕 wrote:
如果我有能力我當然救!!
至少我每個月貢獻給獸醫院為數不小的一筆錢!!!
這筆錢要做啥的!?
就是要給急難救助用的!!
當有人發現受傷的狗或貓!!
送到醫院就用這筆錢去救!!!
至少我盡了我最大的努力!!!
keeperv wrote:這是另外一種狀況,沒有辦法
不過樓上的也太過理想,當你只能撞人&撞動物的時候你要選擇撞誰?
keeperv wrote:
我有朋友在台北市某鄰...(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