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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娃娃事件的不同面相報導 (內容已刪除)

事實上有關新這新聞的人 從頭看到尾 大概都會有類似觀感 其實我們並不是刻意要去吹毛求疵 或苛求顏姓一家人 只能說他們為了一些不義之利 而豬油矇了心 在加上他們請了一位利益薰心的豬頭律師 並且無法在適當時間悔過 所以才引得大家如此生氣
他家小孩因為設施不足 而不幸受傷 這點大家都是同情的 但卻這樣硬告一位 善心幫助他們小孩的同學 這點誰能忍受呢 在現金冷漠的社會 最需要的就是這點善心 卻被如此不堪無情的抹煞 孰可忍孰不可忍 且他大哥不斷的說甚麼 只要一個道歉 甚麼遲來的正義 甚麼要事實的真相 .....可以私下和解 只需要有誠意的道歉 .........這些更是不可接受 死要錢就是死要錢 不用以那悲情的噁心面孔來表現
需要賠償 我一點都不認為有錯 學校無弄好無障礙空間 是學校的錯 是政府的錯 有能力請那該死的律師 那儘管去告 我想 這筆費用 全民會心甘情願買單 但 針對陳同學 我們無法接受他這樣的舉動 我想 套句他的話 我們大眾需要的 也是個有誠心悔過的道歉 而不是那些有的沒的 最可憐無辜的 是其他那些玻璃娃娃們 我想他們還是需要大家的愛心跟幫助的 這次的不良示範 我想對社會也還是有正面意義的 至少 讓大家看到了全民的善心 全民心理的正義 有需要大家的愛心的話 我想我們還是不會吝嗇的 與大家共勉之

  有人可以證明陳生是以"嬉鬧或硬推之手段",同時"不顧被害人之反對"來"控制被害人之輪椅"嗎?這樣的敘述是推測還是有憑有據?


被告陳易靖竟以嬉鬧或硬推之手段,不顧被害人之反對,即控制被害人之輪椅欲攜同下樓
攝影攝影攝影!
越來越離譜了.

照這麼說的話,顏家一審就應該要勝訴了,怎麼需要上訴二審?

顏父有沒有到過班上向同學致謝?

顏生在臨終前有無向家人說過不是陳同學的錯,要家人不要追究他?

這麼明顯的過失,怎麼沒有刑事責任?為何要放棄求償?

顏家這段話,有沒有任何人可以作證?

難道身體的殘障也造成了顏家心理的不正常?
如果不服,那也可以,等你當01老闆你想怎麼作都可以。
..我怎麼看,都覺得是台灣的新聞媒體出問題了 = =||

最近對這些社會現象真的很心寒..


"這只是一個開始" 新聞媒體冷冷地笑,如此地說著。
http://about.me/cornguo
我也是這麼覺得。
「又有的炒了」
另一個角度(我不懂法律啦)

希望每個法官都能
對"有沒有違法(過失)"作出正確的判斷
對"該如何處罰(賠償)"作出合理的處置
...美國電影上看到的
法官可以承認陪審團有罪的決定
但是對被告處以"不像"逞罰的處置
我個人覺得奇怪的是為什麼顏家人要讓小孩子唸景文高中
如果可以唸景文高中,應該也有辦法選擇一些其他高中來唸
學校裡面有沒有無障礙設施是早就可以發現的
卻還是讓小孩繼續在這間學校唸書
明知這樣的環境不適合小孩,卻不選擇適合的環境
的確,學校應該注意殘障學生的需求
但是這些設施並非可以立即無中生有
明知缺乏這類設施會造成潛在的危險
又為何不尋找有比較完善的無障礙空間的學校就讀
我不是他們家人,當然無法了解他們如何做選擇
但是這些是早就知道的可能危險,特別是對於他們的小孩
可以避免卻不去設法迴避,這樣的選擇實在很難令人了解
一個中文,各自表述
不知道大家有看過判決書嗎?
這裏可以查詢

http://nwjirs.judicial.gov.tw/FJUD/index.htm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九十一年度易字第一六三號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 九十二年度上易字第二五四八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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