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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各網友在網路發言要謹言慎行 切勿公開他人姓名 公司名稱 以免觸法

roc1027 wrote:
想太多~不然以後全...(恕刪)


不好啦

這樣子X來X去的

到時01全是OOXX

01的管理員看文時

心中不就XXX
公開姓名或公司沒有問題

但是有毀謗或傷害才有法律責任

不然有一篇講保全那篇那是不是他也觸法了
其實網路觸法好像滿容易的

我以前在一間外商公司上班

我有一個部落格

就在部落格裡放上在公司的合照

當然有拍到制服和機器

不過這部落格放很久了也都沒維護

直到半年後有一天早上同事突然來問我

說公司把部落格照片都列印下來再問是誰的

我才恍然大悟闖禍了

原本想說寫個悔過書切結書就好了

然後領完年終我自己就會辭職

沒想到那工做立刻被炒了

還扣了我幾個罪名

說什麼照片裡的制服有LOGO違反了商標權

有拍到機器我洩漏機密

最重要的還說我可能商業間諜(幹到不行)

事發後我學到了幾點

以後部落格也不放關於上班的東西

然後最重要的不和同事交流網路的事情

因為就是被某同事跟長官說我的部落格事情

事後還假惺惺打電話跟我道歉(有些人真的虛偽)
怎麼看都覺得發文者似乎跟那篇"保全人員,飯糰"之類的發文者有........
目前是要滅火嗎??


還有真的建議你詳細查查刑法309條跟刑法310條的內文,相信你貼的條文也是從網路擷取的
問題是錯誤的內文也不過濾一下就貼上來,實在是太不用功了
Vanity is definitely my favorite Sin ~~~ "The Devil's Advocate" ~ John Mil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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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登入於: 2009-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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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lapalala wrote:
相較於本文對您的頭像...(恕刪)

網址pm給你
怎麼抓自己摸
林鳳營如果是人名 又是正妹 她的奶 我一定照三餐喝
kuan-lin wrote:
希望各網友在網路發言要謹言慎行 切勿公開他人姓名 公司名稱 以免觸法
喔喔
不要公開喔

那就可以來正大光明影射了
杜絕網路唬爛騙子!請支持有圖有真相運動!!
mfa-5048 wrote:
網址pm給你怎麼抓自...(恕刪)




收到啦
感謝大大無私分享(謎之句)
===================

這篇文和這二天火紅的飯糰事件有關嗎
樓主搞錯目標了

當網友在網路上發表文章或評論時
當下就對該文附有法律責任

因此像前兩天的文章(保全買飯糰)事件
網友的批判
是在於該樓樓主應該要在意[被舉發的保全的飯碗]
至於後來有網友挖該樓樓主的隱私
也沒有法律上毀謗的問題

至於樓主怎麼福來心至的想到發這樣的勸世文
也是會令大家懷疑的
我是覺緣體!感覺緣分的實體 ,請不要弄錯了
一不小心
文章就出現兩次了

只要多注意一點
就不會有法律上的責任了
我是覺緣體!感覺緣分的實體 ,請不要弄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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