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人貪小便宜的心態最好利用了,如果店家廣告不實,就有爭議,店家需負相關責任,
但如相關活動有清楚說明的話,用字太小當理由不是很恰當,因為有一大部分的人有看到,
為何麼另一部分的您會看不到?
在台灣消費,不管是簽訂合約還是活動內容說明,為了貪到小便宜很多人根本不去看清楚合約內容,
本人自己也曾經這樣,只怪自己不看清楚,還是奉勸消費者,相關文件上資料盡量一字不漏讀完再決定是否消費,
請不要再用誰會去看那種東西或是字太小的理由,在國外是很重視合約的,讀完自身權益之前不輕易消費,
另外以我自身工作上的經驗分享,一樣大小的字體在同一份合約上,99%的客戶只會看到對自己有力的條款!!
為維護自身權益及避免遇到不實商家,注意點還是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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