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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治安的受害者, 遇到暴力肇事者的台北小市民?! (未完待續...)

lapdswat wrote:
習慣就好,以前個人車...(恕刪)


謝謝大大~
其實警察的部份都還蠻幫我的!!
謝謝您的關心!
我比較感觸的是, 肇事者如此囂張, 小弟查了很多資料和詢問律師,
都說 最多判惡意傷害判幾個月, 可以役科罰金.
最後大多以和解收場~
哀~
台中小康 wrote:
by jagelin...(恕刪)


謝謝大大~
其實警察的部份都還蠻幫我的!!
謝謝您的關心!
我比較感觸的是, 肇事者如此囂張, 小弟查了很多資料和詢問律師,
都說 最多判惡意傷害判幾個月, 可以役科罰金.
最後大多以和解收場~
哀~
我上個禮拜五下班在民權東路三段復興北路口還看到更誇張的!
一個行動不方便的老先生要過民權東路 ,
走到一半綠燈變紅燈,
人站在公車專用道的雙白線上,
車道前好心的三重客運司機便將公車停下要讓他先過,
其他的車輛看到也都停下來有意讓老先生先通過,
此時,
暫停車輛後卻有一輛黑色civic,車號9T-10X5猛按喇叭,
待老先生走到慢車道時,
車主居然開車衝出,
以右側逼老先生到人行道上,
接下來更過份,
下車走到人行道上狠推老先生一把,
做勢要打他,
拜託!
下班時間,附近又有捷運站.公車站,
那麼多人都在現場還那麼囂張,
他看情勢不太對,
馬上回車,
臨上車前還嗆聲臭罵一頓!
這種人......
怎麼會有這種事''
天理何在
˙要警察何用''
來開單的嗎''
就會有人再回你一句不要違規就好''
違你媽咧
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投資建議,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告他殺人未遂
肇事逃逸的罪比較輕
撞倒你又拿棍子出來打
那就是故意犯
告他殺人未遂就對了
整個就是很害怕

我就住那邊 每天上班的必經之路

我也是騎機車

賣甜湯的老闆很酷喔

有在慢跑的樣子 穿個ING RUN的短T
prpllark wrote:
整個就是很害怕我就住...(恕刪)


對呀~那老闆正義感十足! 是個好心人! 老天一定庇祐他的!!

大家行車小心~遇到這種瘋子, 就澇跑吧!
打官司很累不打緊, 要是不幸運被打個重傷, 真的划不來!
謝謝~感激!
法律我不是很懂,但我支持樓主,幫你加油

那種無故肇事傷人的人渣,一定要制裁牠。社會就是太多姑息養奸的案例,才會變成現在這般亂象,有關係就沒關係,沒關係就有關係,悲哀....

至於您文中所說那些條子處理事情的方法,我也感覺條子想要壓案子,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不然明明就是傷人案,怎會變成交通事故? 碼的,人民保母哩,E04

希望樓主順利討回公道
==================================================================
上面的這位先生您也太激動了吧
你都說你不是很懂了 何苦寫的這麼難聽呢?
e04來e04去的

這件案子我想都以經過了2個月了 應該也還沒開庭吧
照版大的說法 就我所知的回答您好了
第一 員警處理程序上沒有錯(看倌 別生氣)
因為你跟另一位先生是先發生交通事故 然後才下來毆打你 對方又逃逸
所以說 在車禍部份 他是單純的財產損失 (無人傷亡)的肇事逃逸案件
對 我知道你們在吶喊版大有受傷
他的傷是怎麼來的呢?是車禍嗎?並不是 是對方毆打所造成
所以警方應該是有經過版大同意才會用傷害罪移送(因為傷害罪是告訴乃論 所以一定要版大提出 警察才會受理)

至於那個公文打錯 我看就是交通組的承辦人員可能事情忙或是太粗心忘了吧
還有上面有另一個網友提到"這擺明就是警察把你的資料流出,要嘛是對方有關係認識警察,不然就是警察懶,希望你們合解但又沒有將你們2造約定會談,直接把電話給對方!"<====以經有人答覆過了
請問那邊可以看的出警察懶還是要你們和解??
只是很想跟大家說 或許大家很討厭警察
但是您還不知道事情的狀況下 可以先不要用這種情緒化的字眼來攻擊嗎

不是都已經移送走法律程序了
交通組還寄這份『感覺』是幫了肇事者的函件給你 <===請問 那邊"感覺"是幫了肇事者??
這張公文就我看到{有關車輛毀損民事賠償部分, 請自行協調, 或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或向地方法院提出民事訴訟, 僅將對造資料提供參考(D0-7752 自小客車, 車主: 虞春X 地址: 台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165巷X號).}
警方是將對造資料給版大..並沒有將版大資料給對方阿

洋洋撒撒寫了一堆
希望版大身體能快點康復
也希望對造如果有錯 也能受到法律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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