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現在流行的偽造標題, 是寫在內容說要買某些產品請寫信給我的).
當我發現之後, 先從 IP 追查, 是在台北縣, 租用某業者的寬頻,
沒有正式報案, 而是打電話給 110 後, 警察局打電話給我, 請我到警察局內討論,
但是警察追查的方向, 卻是查我的電子郵件有沒有被入侵(

後來再跟警察強調我之前提供的 IP , 希望能由警方連絡寬頻業者提供該用戶資料.
另外我也在那個人發過廣告的地方, 貼一篇聲明: 1. 我沒有賣東西 2. 警察已經在追查.
就沒有再見到這廣告, 大概過 4~5 個月, 再查那個 IP , 登記的使用者已經換人了.
而我的電子郵件還是繼續使用到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