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這種強暴犯必須要施以鞭刑才可以,你希望你的親人遭受到不良青少年的蹂躪嗎?如果你感覺無關痛癢甚至在事後還會以愛來原諒對方,那就算了因為我勸不動你。如果你希望這個社會能保護你的親人,請站出來敦促政府立法實施「鞭刑」,只有皮肉之痛才是嚇阻犯罪的有效手段,更可以避免小罪到最後進監牢的憾事,實施鞭刑懲罰那些不尊重他人身體的人,將會使我們這個社會更安全。
clone104 wrote:小心人權團體 又要出...(恕刪) 大大請放心畜牲是不適用人權的強暴犯在對被害人施暴時難道就有考量到人權嗎?所以對牠們是不需要講人權的話說今天買早餐時看到apple的這則新聞真的讓我吃不太下
我是覺得不要公佈家屬照片跟姓名一來如果真的有心外貌跟名字都可以改變二來很多畜牲在外面為非做歹往往家裡都不是很清楚因為他們在家裡都裝乖~~~就直接拖去回收就好啦兩槍打下去有用器官全部摘下來給有需要的人他們不愛惜自己的人生自己的生命後面可是有一群人想活下去卻不知道能不能走下去呢人權?畜牲有人權的嗎?
leecc6256 wrote:而且電視即時實況全國轉播應該可以收到不錯的效果 而且鞭刑實施過後應該公布皮開肉綻的照片,這樣才有嚇阻的效果,至於那些假道學的人權團體,不要理他們。記得30年前蔣經國主政時期,曾經有一次在電視上直播槍決殺人犯的過程,後來有好長一段時間台灣的治安好得不得了,這就是亂世用重典之效,治理一個國家,應該要剛柔並濟才行,我們的總統太柔弱了,什麼族群都想討好,拜託,人民選你是希望重現兩蔣時期的輝煌,不是要你出來交朋友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