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覺得台灣的警察應該很好考吧.......只需要考會不會開單寫字就好, 應該誰都能當警察了吧
事件1:
因前車的緣故, 導致自摔, 自己都受傷了, 事後還被罰未保持安全距離(完全在潑冷水), 對方原本要理賠我還好心說不用, 真的不明白警察辦事, 難怪國庫最賺就罰單了, 可以不要動筆, 多動腦嗎
事件2: 友人在某店家門口箱子被偷, 報案2個星期了, 並且也給出清晰的監視器, 竟然還抓不到小偷, 這甚麼辦事效率, 要說東西被偷是小事, 依事情大小而定來辦事嗎? 內容物也價值2萬多耶! 所以今天在某店家門口發生槍案, 抓不到人也是正常, 這種辦事效率
新聞還需要去報導包包被偷警察找到??????????報導這種沒營養的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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