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天要做甚麼 wrote:唉 他前前後後跟我...(恕刪) 有本票對方有在上班這個有機會處理只要本票是對方親簽的法院不會管你本票是怎麼取得的每每欠錢的都是理直氣壯,借錢的反而要債要到不好意思討債這種事就藉由法院去強制執行金額大小不是重點重點是要讓這些厚臉皮的人知道欠錢還錢天經地義
比強 wrote:有本票對方有在上班這...(恕刪) 再強調一次,是"本票裁定"法院開始不管,那是票據法性質.但強制執行時,當事人自然會提出異議.如果是非法強制他人簽本票的,到時候自然有的瞧了.不是說本票取得原因都不用管.
30萬這數字還算不小.那就把本票的債權打折賣給錢莊好了(很多銀行就是如此處理卡奴的債權的..). 你收完成數的現金後. 收錢的事就交給他們了. 再也與您無關.當然, 錢莊接不接案. 這您還得與他們談.至於不管是您自己或錢莊出面以合法方式去追索, 雖然票據有無因性並具文義性. 但要憑一張本票輕易取得法院裁定, 而過程中對方完全不提出異議, 讓您得以進一步執行其所得 與/或 財產(他不脫產並乖乖配合執行). 這點恐要評估一下.必要時您還得先發動假扣押的動作, 以凍結其財產.小心一下票期. 本票追索期為三年(已到期日計算), 如果有必要的話. 要先跟對方換票.(就是將過期的請他重新另行簽具一樣金額的,發票日就寫近期),舊的您可事先影印後,當場還他.
星期天要做甚麼 wrote:為什麼會有本票 就不...(恕刪) 兄弟這社會事我是不管~~我要問版大...他欠你錢嘛....或是有不可告人秘密.....如沒有別這麼作一山有一山高....師出無名...小心會被包起來本票可以幹嘛...混過都知道......本票=賣身契(差不多了)本票可讓他傾家盪場但真正陰險之人...不這麼作....會用威脅逼他做不想做之事像女人逼她下海或一些...(言至此)但記住...一山還有一山高......人沒有永遠贏的...都可高枕無憂.....言至此
Yoshi6063 wrote:30萬這數字還算不小...(恕刪) 會想藥處理 是想讓他知道我是玩真的讓他認真的面對我的債務本票的合法性無庸置疑當時現場還有第三者在場指示追債追得很幹 搞得好 像我再討錢似的走錢莊 找道上 是最後不得已的手段應該會先自己跑一趟法院吧也順便讓自己有個實務經驗
星期天要做甚麼 wrote:會想藥處理 是想讓...(恕刪) 我沒整篇看完看完後~~30萬對上班族很多而這事找兄弟~~有點小事大作(怕妳反而賠更多)(30萬對道上是小小小數目)去法院八~~快又有效除非他沒財產...又願意被關法院法院法院法院~~去法院好辦多了(本票很好辦....在法律上很有強制執行力)為何討債非法集團喜歡本票...因為有法院強力加持可以達到~~唬人逼迫之效使他人往往無法抽身~~~一生受控制(言至此....不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