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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中握有本票,該如何要對方付出代價呢?

星期天要做甚麼 wrote:
唉 他前前後後跟我...(恕刪)


有本票
對方有在上班
這個有機會處理

只要本票是對方親簽的
法院不會管你本票是怎麼取得的


每每欠錢的都是理直氣壯,借錢的反而要債要到不好意思
討債這種事就藉由法院去強制執行

金額大小不是重點
重點是要讓這些厚臉皮的人知道欠錢還錢天經地義
比強 wrote:
有本票對方有在上班這...(恕刪)

再強調一次,
是"本票裁定"
法院開始不管,那是票據法性質.
但強制執行時,當事人自然會提出異議.
如果是非法強制他人簽本票的,
到時候自然有的瞧了.
不是說本票取得原因都不用管.
ID1187644 wrote:
有本事叫對方簽本票,自己就要有本事請對方兌現
票貼,找兄弟,只恐怕將來會吐出更多(恕刪)



+1

不是在道上混的,不要有事沒事就想找它們幫忙,死得更慘而已

想都不用想
鑑於01網友發言的水準江河日下,我大概不會再發言了,我實在是不想跟一堆沒有大腦的生物有一絲絲的互動,那種感覺實在令人作嘔
走法院比較正常,時間雖慢,但是有保障
朋友一時氣憤,請出兄弟處理
最後對方燒炭自殺,把人逼死了,反而一毛錢都拿不到
自己也很後悔,畢竟他只想拿回錢
沒想到對方連命都沒了
放在兩性與感情

該不會是 …喝茶

沒給茶錢

所以才簽本票
30萬這數字還算不小.那就把本票的債權打折賣給錢莊好了(很多銀行就是如此處理卡奴的債權的..). 你收完成數的現金後. 收錢的事就交給他們了. 再也與您無關.當然, 錢莊接不接案. 這您還得與他們談.

至於不管是您自己或錢莊出面以合法方式去追索, 雖然票據有無因性並具文義性. 但要憑一張本票輕易取得法院裁定, 而過程中對方完全不提出異議, 讓您得以進一步執行其所得 與/或 財產(他不脫產並乖乖配合執行). 這點恐要評估一下.必要時您還得先發動假扣押的動作, 以凍結其財產.

小心一下票期. 本票追索期為三年(已到期日計算), 如果有必要的話. 要先跟對方換票.(就是將過期的請他重新另行簽具一樣金額的,發票日就寫近期),舊的您可事先影印後,當場還他.
星期天要做甚麼 wrote:
為什麼會有本票 就不...(恕刪)


兄弟

這社會事我是不管~~
我要問版大...他欠你錢嘛....或是有不可告人秘密.....如沒有別這麼作
一山有一山高....師出無名...小心會被包起來


本票可以幹嘛...混過都知道......本票=賣身契(差不多了)
本票可讓他傾家盪場

但真正陰險之人...不這麼作....會用威脅逼他做不想做之事
像女人逼她下海或一些...(言至此)



但記住...一山還有一山高......人沒有永遠贏的...都可高枕無憂.....言至此




到法院申請執行吧...這種人沒什麼好說的

Yoshi6063 wrote:
30萬這數字還算不小...(恕刪)
會想藥處理 是想讓他知道我是玩真的

讓他認真的面對我的債務

本票的合法性無庸置疑

當時現場還有第三者在場

指示追債追得很幹 搞得好 像我再討錢似的

走錢莊 找道上 是最後不得已的手段

應該會先自己跑一趟法院吧

也順便讓自己有個實務經驗
星期天要做甚麼 wrote:
會想藥處理 是想讓...(恕刪)


我沒整篇看完

看完後~~30萬對上班族很多
而這事找兄弟~~有點小事大作(怕妳反而賠更多)(30萬對道上是小小小數目)

去法院八~~快又有效
除非他沒財產...又願意被關

法院法院法院法院~~去法院好辦多了(本票很好辦....在法律上很有強制執行力)


為何討債非法集團喜歡本票...因為有法院強力加持
可以達到~~唬人逼迫之效

使他人往往無法抽身~~~一生受控制(言至此....不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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