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野綠 wrote:
你可以拒付,然候寫存證信函給該銀行,
告訴他們那筆錢不是你刷的,你不會付也不會繳利息,並要求查清楚原因
若告上法院,你也可以不用到案說明,因為這跟你沒有關係,是銀行跟店家的事情
寫存證信函不失為保護自己的一個好辦法,
算是為將來訴訟的可能, 提前否認該項事實的有力證據.
不過基本上maggie這筆金額不大, 要動用法律程序難保因小失大,
問過銀行的朋友, 除非店家真的就是故意開店來行這種詐欺手段, 不然通常都會承認自己疏失..
因為畢竟妳沒有簽名是事實, 他們再怎麼偽造也是枉然.
銀行方面四十五天的作業程序是正常的,
據說他們的處理方式是先向店家調閱該款項的簽單, 然後再傳真給客戶做確認,
要是真的有爭議的話, 店家的刷卡機也會被收回, 以後想要再申請恐怕也很難了..
所以正常經營的商店也很怕這種事發生,
而銀行更怕被報紙媒體披露, 因此在這種事件的處理上也都會相當謹慎, 會比較以消費者的利益為主要考量.
所以maggie不要太擔心了, 反正接下來妳所能做的事也只有等了,
因為就像原野綠大大所說的, 這是銀行跟店家的事, 我們也只能等他們的協調有結果了, 再視情況做進一步的處理,
若是他們的協調結果不符合我們的預期, 別忘了我們還有宇宙最終超級無敵的秘密武器-申訴!!

看到您的情況,向您說明銀行一些流程,請您別著急:
0.一般銀行不會要求您先付款!直到最後再做處理!
1.您發生的情況稱為銀行爭議款情形,銀行會先拒絕商店的請款,然後請商店附上當時的簽單,再比對這筆交易是否成立!若不成立即清除此筆記錄!
2.若簽單比對(特殊情況如冒簽或親人代簽),您對此筆交易仍有異議,可以申請再訴願,這時會請國際組織進行了解(國內會請聯合信用卡中心),進行仲裁!
3.仲裁的過程全部會於45天結束(1.2項),若確定不為您刷的銀行會寄道歉函給您並取清此筆記錄!
4.若最後仍對您不利的話建議您再執行法律面行救濟!
5.請您注意別先付此筆款項(其它正常付),因這樣即使您勝訴,銀行最後會以負項交易還給您,也就是抵用您之後的消費!
附註:一般的銀行對於同時間同一持卡人會刷二次以上(五分鐘內),對商店會較不信任,這點是對您比較有利的!
小司
生命自會找到出路
銀行要證明那是你刷的才可以跟你要錢
而不是要你去證明不是你刷的 才不用付錢
因為銀行和消費者所掌握的資訊、資源相差甚巨
本來就該由銀行去舉證 是消費者刷的才能收錢
而你該做的,只要通知銀行 我沒有那筆消費的交易
其他的,給銀行去忙吧

不用花錢花時間去寫存證信函之類的....因為那些只是加強你有表示過此意見而已
一般銀行都會有通聯紀錄的
但如果您怕他們耍陰的,也可以自己錄音
明確表示我沒有那筆消費的交易即可
接下來,就等著銀行還錢+道歉吧

至於要不要先付錢、要不要支付調閱費用....各家銀行的規定不一
即使他要你先付錢也無妨,不是你刷的,還是要還你啦
至於調閱費用...只能照他的規定囉....這時~銀行的優劣立見
服務好的銀行是不會要消費者先付錢的,也不會跟消費者收調閱費用
所以囉~消費者在辦信用卡時,請多比較各家銀行的服務喔(不能只比較贈品多寡啦
)
內文搜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