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mwahaha wrote:要到地址了明天來寄寄...(恕刪) 恩,十二元即可,所以地址一定要寫的非常清楚.如果過了兩個多月對方還沒登錄,那就再重新寄一張約一個禮拜多對方就可以收到,但也有好幾個禮拜才收到我昨天收到一張柏林來的,歷時48天才到我手到
哇,多謝樓主分享.一方面可以練習英文,也可以做國民外交幫忙行銷台灣.寄明信片有種交筆友的感覺,不會像網路硬梆梆的.我以前寄過幾張明信片給網友,通常是到書店或是去飯店大廳的販賣部找那種台灣的風景明信片,也友拿過一些書店或餐廳放的酷卡(不過現在多半是廣告的,感覺不太有誠意,如果有那種藝術成份高的酷卡可以考慮一下).現在有這個網站是蠻方便的,也有種強迫你非得去寫張明信片寄的制度.因為各國郵政單位似乎都把明信片列在最不要緊的郵件內,因而最容易寄丟或是拖很久才到的就是明信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