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當初怎麼不小心一點呢?只要有中華民國國籍一天就會接到兵單?而且一般僑民是四個月就得出境,所以兵單也拿你沒皮條不過現在這種情況下試試看找英國駐台單位協助,並放棄中華民國國籍否則家業全留在香港也不是辦法
台灣的國籍要當兵,這對生活在台灣的男生是很公平的...你住國外有外國籍又怎樣,就比較大,就不用當兵?建議你直接放棄台灣國籍...就沒這個問題了...想享受權利卻不盡義務...是怎樣?如果覺得留台灣國籍沒權利可享不划算,那就放棄台灣國籍阿...這樣還來網上討同情?
Matt_n136 wrote:不好意思 看完心裡只有一個字 樓主不要生氣啊爽!!有沒有人有相同感受的 來舉個手? 我 (舉手)想偷雞摸狗又不做好功課 現在出包了之後怪東怪西也沒用了啦現在也不流行花錢消災走後台 沒救了啦!!
另外一個問題請教開板的大大...請問你有領消費券嗎?我認識很多雙重國籍的...不願意放棄台灣籍的原因...有的是要享受台灣便宜的健保資源...如果只為了台灣的享受台灣福利而不願意盡國民義務...放棄台灣籍吧!
去問律師才對吧!!!到這來博取同情嗎???有台灣國籍和英國國籍。故意去香港出生取得英國護照。卻又回來台灣,想辦僑民身分,結果出包被登錄成出生台北市。。想享權利,又不想盡義務。。那就去簽署文件放棄台灣國籍就好了。。不過這中間有法律問題,請花錢找律師辦吧。因為你已經被通緝。請律師幫你打官司吧。在香港那麼久,應該知道法律是給懂得人使用,不是保障人民的